慈愛的神 vs 公義的神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03/05/2016

當社會出現不公義而政府視和平抗爭「冇到」時,究竟信徒能否基於社會公義,以武力回應制度的暴力?筆者不相信那些支持基督徒可以動武的人都是冷血或沒有愛心之人,當中有些人正正因為很有愛心,看見別人受苦而感到痛心,才希望為自己或身邊的人抱打不平,伸張正義。同樣,筆者亦不相信那些反對基督徒動武的人忽視公義,又或是不愛那些受苦的人,他們只是堅持以和平的手法來控訴不公義。然而,當大家試圖從《聖經》中找出一些經文來支持自己的立場或行動時,神彷彿被一分為二:慈愛的神 vs 公義的神。

神是愛與正義

慈愛與公義並非「死對頭」,慈愛與公義是可以並存的。有些人認為舊約只談公義,他們只記得舊約的神如何「指令」祂的子民以武力驅逐其他失德的民族離開迦南;又或是當祂的子民敬拜其他偶像時,神又如何藉著其他民族反過來擄掠以色列及猶大。

事實上,《聖經》多次闡揚神慈愛的一面,神本來要滅絕邪惡的尼尼微城(拿一1-2),但當尼尼微城全體居民認罪悔改之後(拿四6-10),神愛惜當地的居民及牲畜(拿四10-11),即使換來約拿責難神「言而無信」的罪名(拿四1-3),也要撤銷滅城的指令。新約也多次提到「神是愛」(約壹三17、四16,19),難道這裡的「神」是指到基督及聖靈,與舊約的神無關?相反,當人只記得耶穌大談和平,勸彼得收刀入鞘的時候(約十八11),[1] 也似乎忽略了福音書中耶穌推倒那些令聖殿成為賊窩的攤檔(太二十一12-13)。啟示錄當中所記載的各種災難,到底是誰展開一個又一個災難,替信徒伸冤,懲罰不義的人間國度?[2] 答案是一直被稱為和平之君的耶穌基督(啟六1-17)。簡言之,整本《聖經》呈現了神公義的一面,同時,也呈現了神慈愛的一面。

耶穌基督獨特的身份及權柄

我們經常說耶穌是我們的榜樣?這是否表示我們可以仿效祂詛咒惡人(太二十三13-38),又或是面對邪惡的事情,可以如耶穌一樣大發義怒「反檯」(太二十一12)?又或是,被人「屈」也不可以出聲,如祂一樣默默地任人宰割?

我們必須承認耶穌有很多行為都值得信徒學習,但並不代表耶穌每一個行為,信徒都可以「跟著做」,因為耶穌有其獨特的身份,祂來到人世間有獨特的使命。祂滿有權能(路二32),成全律法(太五17),是安息日之主(太十二8)。然而,祂又服膺於神(約四34、十八11),以及聖靈的旨意(太四1-2)。祂與父神及聖靈的關係非常親密,祂按著神的心意知道甚麼時候該做或不該做甚麼。所以,人與耶穌是無可比擬的。耶穌本身有權去追討人的罪(太二十三13-38),也有權去寬恕人的罪(太九2)。但現今,誰又有資格去為聖殿「反檯」清場?同樣,耶穌成了待宰的羔羊,目的是要完成祂的使命,但祂沒有教導門徒為信仰的緣故於被補時必須任人宰割,祂只教導他們跟從聖靈發言,在其他人面前為神作見證(太十18-20)。所以,信徒若想透過觀察耶穌的行為來判斷自己可以做甚麼,倒不如先聽聽耶穌直接教導門徒做甚麼。

把審判交給神

耶穌教人以和平非暴力的態度去面對不公義的事情,登山寶訓在這方面有相當詳細的描述(太五1-48)。除此之外,啟示錄成書的主要目的,也是回應當時被羅馬政權殘酷迫害的信徒,他們應該如何自處,如何確信神是全能的上帝,以及基督是拯救他們的王。[3]啟示錄便是要鼓勵當時的信徒,在患難的日子,仍要堅持這種信念;他們堅守信仰的同時,要反省自己在信仰上有何缺失(啟二1-三22)。至於不義的政權,全能的神既然愛世人,是公義的,祂必會施行審判,消滅邪惡。

當面對不義的政權,有時真的希望有一本「死亡筆記」,把一些邪惡的人逐一消滅,可惜,基於人的罪性,當人自以為是審判者,本來行公義的人卻有可能反過來參與邪惡。學習耶穌的教導,和平並不代表信徒不可以有憤怒情緒、不代表不為弱勢發聲、也不代表信徒軟弱無能;只表示明白罪人本身沒有權力拿起第一塊石頭去攻擊他人(參約八3),也表示人願意信得過慈愛與公義並存的神。

羅馬書十二章17-21節,對信徒來說是一個很好的提醒:「不要對任何人以惡報惡。眾人認為美好的事要留心去做。可能的話,要盡你們所能與眾人和睦相處。親愛的啊,你們不要為自己伸冤,寧可讓給主的震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倒不如這樣:你的仇敵如果餓了,就給他吃;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做,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不要被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新譯本

 
 

[1] 其實「耶穌對彼得說:“把刀收入鞘裡去!」(約十八11上;太二十六52上)這句說話是否足以支持信徒要和平的說法?筆者認為有待商榷,因為無論下文緊接著「父給我的杯,我怎能不喝呢?」(約十八11下),又或是「你以為我不能求我的父,他就馬上給我派十二營以上的天使下來嗎?如果這樣,經上預言這事必須發生,怎能應驗呢?”」(太二十六51-53),經文的重點是指向耶穌必須受死這事,而彼得使用暴力並不能成就這件事。其實彼得為了避免流血和衝突,亦曾勸耶穌不要死,但耶穌也大罵彼得:「撒但!退到我後面去!你是絆腳石,因為你不思念神的事,只思念人的事。」(太十六21-23)。(經文出自《新譯本》)。

[2] 啟示錄的審判是針對羅馬政權,還是末世而寫的,不同學者有不同意見。論點複雜,本文篇幅所限,不作討論。

[3] M. Eugene Boring, Revelation: Interpretation: A Bible Commentary for Teaching and Preaching  (Louisville: John Knox, 1989),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