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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觀點看條例的修訂

31/05/2000

政府發表諮詢文件,建議加強對經常發佈不雅內容報章的管制,例如規定其在封面加上警告字句,在每一頁加上紅線;又建議改組淫褻物品審裁處,使其更近似審裁組織。

人物專訪:影視及娛樂事務處署理處長李忠善先生

31/05/2000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諮詢文件出爐後,各界人士對這份文件都紛紛進行討論和表達意見,有鑑於此,本社訪問了影視及娛樂事務處署理處長李忠善先生,了解現時機制在執法上的問題和現況,以及是次諮詢文件的建議。

報章手法論壇(二)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31/03/2000
  1. 00年2月20日,《蘋果日報》頭版報導:一名「南京少婦火坑前的徘徊,司機一念救絕境母女」,文章講述一名持單程證來港的三十五歲女子,來港後發現丈夫已死,走投無路,打算到夜總會工作,文中表示接載她的的士司機:「建議介紹她去陪他的朋友,暫時賺取一些生活費……」之後致電該報要求協助,該司機是否真正值得讚揚,令人質疑。

嫖妓指南對青少年的影響

31/03/2000

今期的燭光網絡,主要是針對報刊刊登嫖妓指南的問題進行分析及討論,因此我們訪問了社工、醫生及心理學家,以不同的角度及專業去分析青少年閱讀嫖妓指南的影響。

訪問(一)

色情廣告對香港兒童及青少年的心理影響

陳慶滿博士    |    香港執業臨床心理學家(美國臨床心理學家執照)
31/03/2000

引言

逍遙法外的另類指南

31/03/2000

如果你撿起孩子的週記,發覺他行文用字異常老練,甚至可說是非常「成人」,感到極為詫異,隨即問他打那兒學到這些詞彙,孩子說是從爸爸報紙裏面的文章學回來的,你拿來一看,原來就是報紙裏面的另類指南—即所謂嫖妓指南,那你會有甚麼感受?指南一類的作品我們聽得多了,比如升學指南、旅遊指南、烹飪指南等,可從來沒聽過甚麼嫖妓指南,即便有,兼且源遠流長,卻做夢也想不到,這類指南竟然每天都推陳出新,普及得連一個三

我的分享

陳燕萍    |    執行幹事
31/03/2000

時間真的過得很快,九九年十一月至今已有四個月,而我就是在當時加入明光社,擔入執行幹事一職之新同工—燕萍,你們也可稱呼我為Jess。

「明光社?你在盲人服務機構打工呀?」

「咦!你在出版社做呀?」

「哦!光明社,關注傳媒問題!」

以上都是我加入明光社工作後,聽到部份人士對明光社為何物的回應。

全面打擊嫖妓指南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31/03/2000

現時部份傳媒老闆的副業是什麼?扯皮條!

賭仔故事(一)離職警察

31/01/2000

今日的阿祺,剛完成再培訓局有關水電、物業維修的課程,正進修有關建造業的課程,希望將來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阿祺坦言不介意別人知道他的過去,因為他已克服了賭這個問題。
阿祺年少的時候已經學會打麻雀,常與兄弟姊妹一起玩,也會間中與鄰居玩啤牌。那時候,只是當遊戲玩玩,並不會有錢銀贏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