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索引標籤

青少年愈來愈遲熟 合法賭博年齡要提高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21/11/2013

近日有報章引述英國一個由兒童心理學家Laverne Antrobus進行的研究,[1] 指出在考慮過情緒成熟程度、生理荷爾蒙、大腦神經發展等因素後,建議將成人的年齡由18歲提升至25歲,並將青春期分三個階段,分別為前青春期(12-14歲)、中青春期(15-17歲)及後青春期(18-25歲)。

誰要豁免?如何豁免?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21/11/2013

11月初,平機會主席周一嶽醫生對傳媒放風,表示在《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問題上,看不到理據認為教會可以提出豁免,並指平機會不會主動提出豁免,假如「樣樣嘢都豁免」,法律會淪為無效;他又指教會應該改變對同性戀的態度。不過,在10日後,當「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到平機會請願時,他卻又一次「轉軚」,指「容許某些宗教團體有某些豁免」;但豁免的地方,是就業還是教會環境裏,這方面「就要教會自行決定」。

究竟誰才是「香港人」?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21/11/2013

近年,香港不斷在討論「新移民」、「自由行」、「內地客」等問題。論述此等問題時,我們往往將「香港人」突顯,二話不說就認為「我們香港人,就不會像他們這樣那樣。」
 
每當筆者聽到這說話時,心中都不禁浮現兩個問題:
1. 真的嗎?你怎知道香港人不會像他們一樣?
2. 若香港人不像他們一樣,那末香港人又是怎樣的呢?
 

婚姻的真義

雷競業博士    |    中國神學研究院神學科副教授
21/11/2013

最近有關變性人結婚和同性婚姻的討論,都把婚姻的定義變成一個炙手可熱的社會問題。作為信徒,我們對婚姻的定義自然要從《聖經》的教導開始,然後也要思考如何把合乎信仰的教導轉化為世俗人能明白的言說,讓人明白《聖經》的真理是關乎萬民的。
 
性別是每個人天生和核心的身份

修例是保障性小眾較佳方法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4/11/2013

今年同志遊行的大會口號為「愛不歧視,高調撐同志」。顧名思義,保障性小眾不被歧視成為今次大會主題。然而,要如何才可保障性小眾?不少人只會想到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

反對不等如歧視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1/11/2013

約5000人參與了11月9日的同志遊行,在公民社會,任何群體都有權透過和平的方式爭取本身的權益,而市民大眾在面對不同群體的訴求時,最重要的就是要清楚分辨這是訴求是否合理,以及會不會產生反效果。

別將公眾興趣建立在別人的不安上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07/11/2013

上星期大埔新娘潭路發生一宗致命車禍,不少報章用上大量篇幅報道,其中更有不少放在頭版。這些報道除了描述意外經過,更加插大量有關死者生前的故事。若讀者觀看一些暢銷報章網站提供的新聞影片,更會看到死者被消防員救出時,血流滿面的樣子,實在令人不安。

為孩子 最好從基因開始選擇?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31/10/2013

父母有權利為孩子選擇基因特徵嗎?他們這樣做又是否合乎道德?

讓時間為你服務

朱景玄    |    新界校長會會長
24/10/2013

筆者於零七年起,因獲特區政府委任為非官守太平紳士,不時需要到監獄巡視,聆聽在囚人士的訴求。雖然至今仍未有求助個案,但透過管理人員的講解和展示,筆者了解到監獄的設備齊全,而且在囚人士可獲得人道和合理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