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仍是孩子的父母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08/02/2017

不可以惡報惡。大家以為美的事,要努力去作。可能的話,總要盡你們的所能與人和睦。《聖經新譯本》〈羅12﹕17-18〉

 

文﹕文麗兒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編輯﹕謝芳

 

本港離婚數字不斷增加,單在2013年獲頒佈的離婚令已有22,271宗。離異家庭的情況在香港並不陌生,夫婦離異或許因一時之氣,又或許已痛定思痛,無論原因為何,離異所帶來的情感傷害不容置疑。假如夫婦已有下一代,離異對孩子的影響更不容小覷。

 

文﹕文麗兒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編輯﹕謝芳

 

父母離異對子女的影響

 

子女面對父母離異,心中充滿很多情緒,最常見的是恐懼,特別是年幼的子女。試想想,父母是孩子整個世界的核心,父母離異對孩子來說,意味著在他的世界中必然失掉其中一方,他的世界被撼動而失去安全感,相信沒有一個孩子希望父母離開自己,或者經歷此事。當孩子的生命突然充斥著這許多未知,他必須面對「父母分開之後的世界會怎樣?」「誰會照顧我?」「爸爸媽媽會否不再愛我?」等問題,日後家庭的穩定性及對父母的信任都會變得脆弱,他們必須重新適應這個劇變。事實上,這些孩子的心底都渴望父母有破鏡重圓的機會,並藉著假想而舒緩因失去父或母和完整家庭的痛苦。

 

孩子面對父母離異最常見的改變有二:變得倚賴或是變得獨立。一般來說年幼的子女面對父母離異會令他們更加倚賴;他們在面對父母離異時亦有明顯的行為倒退情況,如晚上睡覺時會哭泣、不懂自己如廁、尿床、變得固執、常哭訴抱怨,或短期失去照顧自己的能力等,原因是為了得到父母的關注。特別是已離異的父母為了要處理這些行為問題需要短暫地再連在一起,令他們幻想父母會因此而再結合。

 

相反,青少年人面對父母離異會促使他們變得更獨立。青少年在成長過程中經驗到父母不再是世界的全部,在面對父母離異時,他們有較多途徑尋求情緒的舒緩及幫助,加上他們相信自己有較多的能力面對問題、自己可以為生命的方向做決定,因此受到的震動沒有兒童來得劇烈。父母的離異令青少年有家庭缺少連繫之感,這會提高他們的自主性,刻意將自己與家庭保持較遠的距離,不再倚賴父母共同為家庭負責任,轉而倚靠自己。

離異必須考慮子女福祉

 

不過,夫婦即使仳離,仍是子女的父母,故在離婚後更需要考慮如何繼續扮演好為人父母的角色,而不令子女覺得被抛棄。當然,離異夫婦仍需維持父母共同責任確實不易,雙方在溝通過程中容易出現衝突及再次勾起很多負面情緒,或是一個「不可能的任務」,然而,為了子女健康成長的未來的需要,以及與父母維持親密關係,離異夫婦有責任把這些「不可能」變成「可能」。

 

要開展這個不可能的任務,首要是大家放下成見,為著子女的最大利益著想而共同協商,願意維持一定的良好關係。即使婚姻關係已完結,但家庭關係仍然存在,二人為孩子多走一步,是離異後首要的任務。

 

在共同撫養的過程中,當子女感受到自己在父母心目中,原來比引致離異的衝突更重要時,他們便會明白並體會到即使環境或情況有所不同,父母其實仍然很愛他們。所以離異父母在共同撫養子女的過程中,重要的是把焦點只放在子女身上,子女的快樂、穩定性和將來的福祉最為重要。但實際上要這樣做並不容易,因為要面對前夫/前妻會出現很多情緒,而這正正是共同撫養最大的阻礙,但父母仍需要把這些情緒排列在子女之後。當中大家仍會有憤怒、難過的情感,但不能讓自己的情緒操控行為,反而要以子女的福祉為首要考慮因素,推動與前夫/前妻的合作。

 

共同撫養時要注意的要點:

1.)不要以子女作為情緒的出口。當需要處理負面情緒時,嘗試尋找不同途徑,但千萬不要向子女亂發脾氣。

2.)不要讓子女成為你們的「傳聲筒」,這會使子女夾在你們的衝突中間。

3.)不要在子女面前數落前夫/前妻的不是,或令他們覺得需要在你們中二選一,他們有權與他的父或母維持關係。

4.)以孩子的最大福祉為依歸,與前夫/前妻保持良好有效的溝通。

5.)在溝通過程中好好聆聽對方,即使到最後仍然不同意對方的意見,但最少先明白對方的立場。

6.)為子女作出重要安排前,可主動詢問前夫/前妻的意見,令對方感到被尊重,以及有份參與,亦提醒對方在照顧子女上也有責任。

7.)如在撫養上有不同意見,盡量不要在子女面前爭論;如無法平心靜氣溝通,建議尋求專業的幫助。

 

令子女仍感到父母的愛

 

最理想的情況是能夠協助子女在父母離異的事情上平穩地過度,唯有父母才能減輕子女在經歷離異時的痛苦,因此認知子女當刻的需要很重要。一般來說,子女在經歷父母離異後,仍然渴望父母都能參與他的生命成長,所以與子女保持聯繫十分重要,讓孩子知道自己對父母來說十分重要,父母永遠愛他。此外,要讓子女能與父及母都維持一定程度的相處時間,不要在子女面前表達不想他與另一方相處,這只會令子女覺得只能擁有父或母一方,而不是父母兩者。請記得,父母在子女成長的過程中,位置與角色同樣重要,另一方無法完全取代這一方,即使不再是夫婦,也要讓子女在成長過程中,能經歷父親和母親的陪伴與教導。

 

誠然,夫婦離異對當事人及家庭都造成很大傷害,並非一時可以彌補。既然傷口已造成,接下來的重點是如何照料,令傷口癒合時留下的只是一道有色的印記,而不是每次觸碰都會重新流血的傷痕。離異夫婦若能夠使大家的關係復和,重新成為朋友當然難能可貴;即若不能,使大家活在一個友善的環境下,共同為培育子女而努力付出,亦很重要。深願家庭仍是帶給人平靜安穩的避風港。

 

永遠的父母:離婚以後,為孩子多走一步計劃

 

由明光社及基蔭家庭服務中心合作,民政事務局及家庭議會資助的「永遠的父母:離婚以後,為孩子多走一步」計劃,專為已向家事法庭遞交申請離婚文件的人士,及其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員提供不同的支援。計劃由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進行,為期16個月。本計劃會提供一系列服務,包括:個人/小組輔導服務、家事調解、生命導師計劃、到校講座/工作坊、學生成長小組、公眾教育等。費用全免,詳情可登入網址:http://childrencoparenting.weebly.com/

 

其他有提供相關離婚家庭服務的機構:

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

循道衛理楊震社會服務處

香港明愛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

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

曾經刊載於: 

談天說道,明報,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