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版 (燭光網絡 52期)

為零六結賬,誰人要付鈔? 

燭光網絡 52期 (p.1)
15/01/2007

  如果生命是一個十字架,我們每年都應該將一些我們認為是不好的事物釘上去,然後期望我們能夠在人認為是絕望的環境中復活過來。回顧零六年,無論在傳媒、性文化和社會倫理等幾個明光社主力關注的範疇,我們面對的困難多不勝數,《壹本便利》刊登偷拍女藝人更衣的照片;肛交案政府上訴失敗;賭博稅修訂條例順利通過……這些都是香港過去一年在倫理和社風氣上要繳付的賬單,而最後要付鈔的便是我們和我們的下一代!
 
  前路雖然仍是荊棘滿途,但踏入明光社十週年的日子,回望過去,我們仍有說不出的感恩,由今期開始,我們會陸續訪問一些由創會至今一直忠心服事的董事,分享他們的感受和領會,今期先由首任主席蕭壽華牧師開始。

2006傳媒事件簿

燭光網絡 52期 (p.2)
15/01/2007

一年瞬間又過了,來到年尾,又到盤點結算的時候!回顧二零零六年,有關傳媒操守失當,如報章、雜誌、電台、電視節目及互聯網所發生的事件,如雨後春筍,不停地出現、被投訴、被討論……最終又被遺忘。此刻就讓我們回顧一下零六的傳媒大事,細想作為受眾,這一年我們看過了什麼?

印刷媒體
報章:徐步高事件- 侮辱新聞真確性

各大報章報道於三月十七日零晨在尖沙咀發生的殺警案,案件雖然疑點重重,但由於疑犯所用的乃是多年前槍殺警員梁成恩及巴籍護衛的失槍,在未經警方的調查及證實,多份報章就以頭條大字標題,並妄下判斷,稱徐步高為「魔鬼警察」、「警癡殺人成狂」、「雙面魔」…… 其後更有報章將不盡不實的資料,非專業的言論刊登於頭條,甚至以堪虞學家及玄學的角度來報導新聞,令讀者浪費不少時間,又不能得到事件的真確報導。

2006年社會倫理事件簿

燭光網絡 52期 (p.5)
15/01/2007

賭博監察篇– 當世界盃熱潮碰上足球精神

2006年是世界盃年,我們聯同多個反賭風團體,以不屈不撓的精神,由年頭爭戰到年終,最後以特區政府宣佈「無意在港設立賭場」,休戰中場。

回顧

釐清「責任賭博」.劃定宣傳底線

在年初,我們總結了「2005年18歲以下中學生參與賭波狀況調查」,預計有更多的未成年中學生會加入賭波行列,除了應多間學校邀請進入校園分享外,我們也多次以其他開賭地區的相關政策為例,撰文呼籲有關單位必須履行本身的社會責任,以防止問題賭博在社會蔓延。
 
澄清「外圍」假象.體認足球精神

在年中,政府和馬會力指外圍馬莊家下注者眾,累積注碼達到天文數字,是以立法會有必要通過《2006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改變賽馬稅制以助馬會與外圍競爭。我們曾撰文、請願和召開記者會,直斥有關數據不合理,以及重申嚴厲執法才是打擊外圍最有效的方法。我們也與多個病態賭徒團體於世界盃開鑼前籌辦足球比賽,讓青少年體認真正的足球精神。
 
正視「賭徒成本」.要求有效監管

2006年「性事」事件簿(性文化‧性教育)

燭光網絡 52期 (p.8)
15/01/2007
2月– 香港首屆性文化節

本港首屆性文化節於2006年2月26日在中環遮打道舉行,除了家計會及青少年愛滋教育中心教導安全性知識外,也有性用品生產商宣傳,以及同性戀組織與內地的性學會講述兩性關係。性工作者組織紫藤,將大堆胸圍掛在欄杆表達所謂的「女權」;同性戀者組織則宣傳他們的反歧視信息;「觸動舞台」的一群年青人上演幕幕笑中有淚的街頭劇;亦有多個機構均免費派發安全套,而當日參觀市民中不乏一家大小,頗為熱鬧。
 
性文化節的動機其實是正面的,例如希望鼓勵更多港人關注性這個議題、坊間更熱心推動性教育等,但在舉辦當天卻在合家歡時段擺放不少需要家長指引或甚至「不應向十八歲以下人士展示」的物品或演出,這就與原來的動機背道而馳,弄巧成拙。
 
例如有組織把假陽具放在地上,當成「拋圈仔」遊戲的目標,但作為一個開放予一家大細前來的嘉年華會節目,這樣做會否令小朋友誤以為陰莖是可以這樣玩耍的呢?另外,亦有不少關注娼妓人士如表演節目中表達當娼妓的優越感,又會否帶給青少年人一些負面的價值觀呢?這些環節都令人(特別是家長)不得不憂慮到底是否須要預早知道下屆性文化節是在那兒那時舉行,以避免路過那些地區呢?

愛滋病毒蔓延

燭光網絡 52期 (p.11)
15/01/2007

愛滋病毒於男男性接觸群體快速散播情況令人關注和擔心。繼2006年初衛生署發現一個男同性戀者集體感染群組後,至同年年底群組已增至兩個,46人受感染,愛滋病毒在一兩年間以倍數傳播。衛生署指不安全的「男男性接觸」,將感染風險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預計會陸續發現更多同群組個案[1],情況令人憂慮。另外,根據衛生署資料,2005年第三季[2]、2006年第二季[3]及2006年第三季,經同性/雙性性接觸感染的人數均高於經異性性接觸感染人數。而同性戀者只佔人口2至4%,以男同性戀者佔本港人口約2%計算,感染愛滋病毒的比例大約是透過異性性接觸感染的23倍。[4]
 
有鑑於愛滋病蔓延的情況,衛生署提醒市民進行性行為時,包括肛交、陰道性交及口交,應正確使用安全套[5]。另外,針對男男性接觸傳播愛滋病毒大升的趨勢,衛生署將加強使用安全套的宣傳教育工作。「關懷愛滋」行政總監黃慧筠認為政府以及相關團體,應加強宣傳,提高安全套的使用率,增加撥款資助相關的工作。[6]概括來說,都是繼續宣傳使用安全套,呼籲進行所謂的安全性行為。

家庭是好好戀愛的靠山

燭光網絡 52期 (p.13)
15/01/2007

每逢聖誕新年等大時大節,均是少女未婚懷孕/發生婚前性行為的高峰期,雖然某些傳媒會循例呼籲年青人出席派對時要小心,避免醉酒/被落藥以致「出事」,但情況會否因而得到改善則成疑,因節日只是「出事」的催化劑,性觀念才是問題的癥結!香港青年協會訪問了一百零五名十至二十歲邊緣少女,發現近半受訪者發生首次性行為是因應男方要求,其次才是好奇心及受氣氛影響,而少女不懂拒絕的原因主要是怕被男友嫌棄或怕中斷關係而失去對方。[1]究竟現今少女是否懂得在戀愛上定下親熱底線呢?不過問題可能不再在於是否「懂得」,而是「敢與不敢」。

彈指十年回望明光

燭光網絡 52期 (p.14)
15/01/2007

踏入蕭壽華牧師的辦公室,腦海不期然湧起差不多八年前的景象──1999年3月18日,筆者作為記者團契團長,應明光社的邀請出席一個在北宣舉辦的研討會,會後明光社的首任主席,北宣的堂主任蕭牧師邀請我到他的辦公室「閒談」,這一談便令我成為了明光社首位的總幹事。趁著明光社步入十週年的機會,我再一次坐下來和蕭牧師「閒談」,回顧他參與明光社由創立到現在這十年的種種感受。
 
牧師社關不易,幸有教會支持
作為一間有幾千會友教會的堂主任,平日的事奉已經十分繁重,為什麼還要參與成立明光社,並擔任主席呢?蕭牧師毫不猶疑地說:「義不容辭!」因為十多年前開始,香港的社會(特別是傳媒和家庭)問題變得越來越凶險,一些有心人很想做一些事,而大家都認為最好不是以個別教會的名義去做,於是就在97年5月催生了明光社。
 

羊入狼群?基督徒傳媒人的處境

燭光網絡 52期 (p.16)
15/01/2007

馬太福音10:16對信徒在這世界的處境有這樣的描述:「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很明顯,耶穌形容我們在現實世界見證上主時,是「羊進入狼群」。這代表一種甚麼境況呢?我想,這代表非常危險,死路一條。因此耶穌便提出我們要靈巧像蛇,又要馴良如鴿子。
 
這種關係使我想起我們信仰的吊詭性:我們既要馴良,又要靈巧;我們既是聖潔,但又要在複雜的社會中活出基督。我們不能選擇獨善其身,不理地上的事;我們既要生活在俗世中,又同時要作上帝的見證,這是就基督信仰。

性教育教師訓練三步曲

燭光網絡 52期 (p.18)
15/01/2007

近年纖體美容宣傳如水銀瀉地,可謂向全港市民進行思想轟炸!加上傳媒一面倒地以女性身體為雜誌封面及娛樂報導主打,對青少年影響深遠!另外,有調查發現,若果意外懷孕,近四分一學生會選擇墮胎[1],反映不少年輕人均缺乏尊重生命的意識和對墮胎風險的了解,情況令人憂慮!而近數年因分手、「箍煲」失敗而發生的青少年自殘、自殺及傷害對方的個案有明顯上升趨勢,反映出「分手教育」的逼切性。
 
眼見上述情況於本地愈趨嚴重,有關的教育和訓練卻乏善可陳,本社連續舉辦了三個性教育教育訓練講座,分別以上述三個情況為主題,希望能夠幫助老師及青少年工作者更深入認識有關議題。

11月30日- 「傳媒‧性別」講座

本社邀請了樹仁學院新聞及傳播學系系主任梁天偉教授,探討傳媒如何建構兩性形象,他主要從傳媒研究的角度出發分析現況,認為傳媒並非有意或有目的地建立現時社會上的兩性形象,只是順應市場的「需求」而走到今時今日這地步;而本社同工陳燕萍小姐則向參加者分享前往學校推行「批判瘦身文化」講座的經驗,提醒教師在教導年輕人前亦需自我審視自己的審美觀,切勿對學生口講一套,自己卻天天緊張身形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