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零六結賬,誰人要付鈔?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01/2007

  如果生命是一個十字架,我們每年都應該將一些我們認為是不好的事物釘上去,然後期望我們能夠在人認為是絕望的環境中復活過來。回顧零六年,無論在傳媒、性文化和社會倫理等幾個明光社主力關注的範疇,我們面對的困難多不勝數,《壹本便利》刊登偷拍女藝人更衣的照片;肛交案政府上訴失敗;賭博稅修訂條例順利通過……這些都是香港過去一年在倫理和社風氣上要繳付的賬單,而最後要付鈔的便是我們和我們的下一代!
 
  前路雖然仍是荊棘滿途,但踏入明光社十週年的日子,回望過去,我們仍有說不出的感恩,由今期開始,我們會陸續訪問一些由創會至今一直忠心服事的董事,分享他們的感受和領會,今期先由首任主席蕭壽華牧師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