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傳媒污染問題嚴重,最理想的改善方法是傳媒可以自律,不用成立監管機構,但我們對傳媒能夠自律並不樂觀。主要是由於幾份最暢銷報章的老闆不肯加入有約束力的報業組織,另外,在目前報業的生態環境,前線新聞工作者難以堅拒執行違反專業操守的指令。
本社認為新聞及言論自由乃社會之重要基石,而市民在評論政治及社會事務時亦不應受到規限,故此,反對法改會建議由特首間接委任保障私隱報業評議會,因為此舉在機制上令政府有可能影響新聞自由,縱使起初委任的人選真的是德高望重,廣為社會接受,並不能保證日後不會委任一些有意扼殺新聞自由的人士。
對於有新聞界認為,由於業外人士不明白新聞界的運作,不應參與成立評議會,本社不能苟同,因為此說法與過往警察投訴科、律師會及醫學會等組織,反對外人參與審理業內投訴一樣理據不足。此外,新聞自由乃整個社會關注的問題,並非新聞界的專利,不能假設有業外人士參與,便會危害新聞自由,而公眾有權對新聞自由的尺度和傳媒應有的操守表達意見。
故此,本社建議成立一個並非由政府委任的法定獨立新聞評議會,該評議會的組成方式及工作範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