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的再思
繼#MeToo之後,近年因為一些觸目的事件,令性騷擾問題引起教會內外的關注,雖然性騷擾事件可說一件也嫌多,不過,性騷擾其實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問題,涉及的範圍很廣,定義太籠統,實在有需要重新檢視,以免過猶不及。
根據香港法例第480章《性別歧視條例》第2(5)條,性騷擾的釋義如下:
繼#MeToo之後,近年因為一些觸目的事件,令性騷擾問題引起教會內外的關注,雖然性騷擾事件可說一件也嫌多,不過,性騷擾其實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問題,涉及的範圍很廣,定義太籠統,實在有需要重新檢視,以免過猶不及。
根據香港法例第480章《性別歧視條例》第2(5)條,性騷擾的釋義如下:
圖片來源:YouTube (Mrdaft, “Baby it’s cold outside” )
教會有沒有雙重標準?有,而且很明顯地應該有,也常常有。
面對罪的問題,教會是有雙重標準的,因為信仰與法律對罪有不同的定義和處理方式,教會在處理教牧和弟兄姊妹有關罪的問題時,最容易引起爭拗和批評的,正正是有時大家將教會和社會對罪不同的定義和處理方式混淆了。
「牧師都唔係個個好人」,雖然這是很簡單的常識,但教會中人卻容易因為不願意面對這事實而好心做壞事。教會是一個重視尊重、信任、關懷和寬恕的群體,我們尊重和信任牧者和屬靈領袖,而對犯錯的人(罪人)亦講求關懷與寬恕。
教會雖是神的家,應是令人感到安全的地方,可惜性騷擾事件仍時有發生。無論在法律與宗教層面,教會都有責任嚴肅處理事件,但要跟進卻一點都不容易。
本年香港基督教界,不論教會或機構,小堂會或大宗派,都相繼爆出一些性騷擾、甚至性侵犯事件,性騷擾已是避無可避的議題,教會實在有需要盡快制定清晰的守則,以預防及處理有關事件。近月來不少基督教機構相繼舉辦各類型講座活動,幫助教牧更了解性騷擾課題,這是教會正視性騷擾課題的重要一步。
「#MeToo 」這標籤源於本年10月於美國幾十名女性指控一名電影公司創辦人及製作人Harvey Weinstein 性騷擾或性侵的事件,其後荷里活其他曾有相同遭遇的女星也相繼說出類似的經歷。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轄下的風雨蘭熱線,去年接聽逾千個求助來電。在近500宗可跟進個案中,約六成涉強姦,四成涉非禮及性騷擾。性暴力受害人在受到侵犯時固然受到傷害,亦往往因著害怕別人的眼光,或擔心影響工作,而選擇沉默以對。
佔領中環行動遍地開花,金鐘、銅鑼灣和旺角都出現市民佔據街道的情況。10月3日,一群反佔中人士使用武力,以圖清除阻塞街道的障礙物,及驅趕留守的市民。期間有女學生被撞跌,由女警攙扶離場,更有人叫囂「出得來示威就預左俾人非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