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

墮胎權與生存權

尊重生命是普世價值,但生命始於哪一刻卻眾說紛紜。有說是受精一刻,也有人認為是能偵測到胎兒心跳的第六週,亦有人認為是胎兒離開母體已可以存活的24週。這不單只是醫學問題,也是政治、倫理及神學的問題,法例如何設定合法墮胎的界線,也是女性身體自主權與胎兒生存權兩種論述的角力。

改寫生命的抉擇

有關墮胎的問題爭論多年,一直以來都是在支持婦女權利和支持生命價值之間各執一詞,而在婦女權利日漸受到重視的地區,合法墮胎已是難以逆轉的趨勢,甚至在不少地區,可以墮胎的懷孕期更愈來愈後,對於美國得州竟然通過「心跳法」限制墮胎以懷孕6周為界,令不少重視婦權的人士大為震驚。

為胎兒生存權發聲

張勇傑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性教育)
22/07/2015

美國非牟利組織「計劃生育聯合會」(Planned Parenthood Federation of America)被揭發涉嫌販賣經墮胎手術取出的死胎的身體組織及器官牟利。該會職員被「放蛇」偷拍,在影片中該職員以輕鬆口吻描述一些技巧,以致可以取胎而不傷及內臟:此外也談及各種器官的價錢。

土製菠蘿‧勞工運動‧教會關懷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 (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9/01/2015

曾幾何時,香港也由一個無道及自由放任的政權在管治。政府有自己的政策,巿民承受的卻是另一套地下世界的規矩。民怨終於爆發,於六十年代末紛紛出現由左派發起的工運。那時教會在牧養、傳福音和參與社會改革之間,有分歧,有合作,情況與今日相仿。雖然差不多過了半世紀,但那些論調,似乎沒有變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