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

美國女性的墮胎權

美國最高法院推翻近50年前的「羅訴韋德案」的判決,美國女性墮胎權不再受憲法保障,各州可自行決定是否禁止墮胎,外界估計將有一半的美國州份將在未來落實禁止墮胎。對於維護胎兒生命陣營一方來說,無疑是一大勝利。但墮胎不是一個非黑即白的議題,在尊重女性身體自主與維護胎兒生命之間,存在著很多不確定因素,當中不乏眾多無奈、傷痛、兩難的生命故事。

墮胎權與生存權

尊重生命是普世價值,但生命始於哪一刻卻眾說紛紜。有說是受精一刻,也有人認為是能偵測到胎兒心跳的第六週,亦有人認為是胎兒離開母體已可以存活的24週。這不單只是醫學問題,也是政治、倫理及神學的問題,法例如何設定合法墮胎的界線,也是女性身體自主權與胎兒生存權兩種論述的角力。

改寫生命的抉擇

有關墮胎的問題爭論多年,一直以來都是在支持婦女權利和支持生命價值之間各執一詞,而在婦女權利日漸受到重視的地區,合法墮胎已是難以逆轉的趨勢,甚至在不少地區,可以墮胎的懷孕期更愈來愈後,對於美國得州竟然通過「心跳法」限制墮胎以懷孕6周為界,令不少重視婦權的人士大為震驚。

為胎兒生存權發聲

張勇傑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性教育)
22/07/2015

美國非牟利組織「計劃生育聯合會」(Planned Parenthood Federation of America)被揭發涉嫌販賣經墮胎手術取出的死胎的身體組織及器官牟利。該會職員被「放蛇」偷拍,在影片中該職員以輕鬆口吻描述一些技巧,以致可以取胎而不傷及內臟:此外也談及各種器官的價錢。

Pro-choice 抑或 Pro-life?

── 生命倫理錦囊 第10期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17/07/2012

擁護選擇權(Pro-choice)和擁護生命權(Pro-life)源於60、70年代美國對墮胎的討論。擁護選擇權的一方倡議孕婦應該擁有自由選擇墮胎的權利;擁護生命權的一方要求保障胎兒的生命權利。
 
這場討論可以簡單地形容為下列分歧的對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