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版 (燭光網絡 82期)

從《那些年》看青少年的情與愛

燭光網絡 82期 (p.16)
22/01/2012

一套台灣校園愛情電影,掀起了港台兩地集體回憶。令人回味的地方,或許就是在校園裡,曖曖昧昧,情情愛愛的故事。電影的上映,也讓教育工作者關注學生們的感情故事。他們正面對那樣的煩惱?老師又怎樣伸出援手呢?

2011年12月16日,本社舉辦了「從《那些年》看青少年的情與愛」的性教育教師訓練講座。這次講座,反應熱烈,座無虛席,有約80名教師和教會同工參加,部份更遠道由澳門而來,可見學生們的愛情生活,是不同地方的老師都非常關注的課題。

講座先由本社項目主任張勇傑先生,分享《戀愛紛分婚》教案,希望透過教案內的豐富內容,幫助老師們和同工們,處理學生反思戀愛、分手、建立婚姻觀等重要課題。

繼而由導演陳龍超先生主講「從愛情電影看兩性關係的愛與慾」。你可知道,一個蘋果,一個眼神,這幾秒的電影情節,帶有甚麼深層意義呢?原來這幾秒的電影情節,可以是導演期望傳遞的重要信息。陳龍超先生就由《那些年》講起,解說電影中一些重要的情節。講員不斷提問,參加者又踴躍參與討論,笑聲不絕於耳。令參加者最為驚嘆的,就是電影裡其中的一個幾秒眼神,其實是代表當中的人物,經過反覆掙扎下的決定。講員鼓勵大家,藉著對電影情節的解說,成為與學生、青年人對話的平台。而且要好好運用這些平台,以了解他們所抱持的價值觀,並成為影響他們的工具。

仍具爭議的性罪犯名冊

燭光網絡 82期 (p.17)
22/01/2012

鑑於性侵犯兒童案件的數字不斷攀升,而當中又不乏重犯的性侵犯者,所以法律改革委員會(下稱:法改會)在2008年提出設立「性罪犯名冊」的建議。其實不少西方國家都有類似的制度,某些地區更容許公眾人士查閱性罪犯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照片等。但法改會並不考慮推出如此嚴厲的模式,並建議利用警方所持有的刑事定罪紀錄,對那些要申請接觸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職位的求職者,進行查核。[1]
 

監察與教育並重

燭光網絡 82期 (p.18)
22/01/2012

去年農曆年前夕,有電影商竟肆無忌憚於年宵市場中,出售與電影相關的意淫宣傳產品,引起公眾嘩然。由於年宵市場乃男女老幼閒逛的地方,本社認為,在場內售賣色情物品,會對未成年的男女及兒童造成不良影響。

於是,我們即時去信投訴電影商,也同時公開譴責食環署縱容歪風。去年11月,本社又再次發信予食環署,表達我們對2012年年宵市場的關注。終於,食環署在今年年宵市場的競投條件和規則中,重申商戶不得在攤位內陳列、展示、提供銷售或售賣該條例下第II類(不雅)或第III類(淫褻)的物品。

聯署譴責傳媒偷拍

持守真理 擇善固執

燭光網絡 82期 (p.19)
22/01/2012

2011已成過去,在這一年本地出現幾宗重要的法例修改和法庭裁決,將對日後本港的性文化發展產生重大的影響。
 
首先,2010年10月高等法院駁回變性人W爭取註冊結婚的司法覆核案,「W」不滿原審法官的判決而提出上訴,亦在2011年11月被上訴庭駁回。「W」表示會繼續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1]
 

停不了的反賭事工

燭光網絡 82期 (p.20)
22/01/2012

雖然今年沒有大型盃賽,也沒有很多大型賭博活動,但賭博事業仍然蓬勃發展,不論是澳門的博彩業,抑或是香港賽馬會,甚至是世界的賭博事業,均有很大的發展。而反賭,在資本主義的消費社會下,漸漸沒有人關心,甚至愈來愈少人理會賭博對社會的影響,大家只看賭博的收益,不看病態賭徒對社會整體的影響和損失,最後埋單計數付代價的,還是整體社會。

推動健康網絡文化

燭光網絡 82期 (p.21)
22/01/2012

去年產生了一股很特別的手機文化。在港鐵車廂內,幾乎人人都有一部手機,但大聲在車廂內傾電話的人卻少了,單單聽音樂的人也少了。取而代之,他們會邊聽音樂邊閱報,將有趣的報道分享到社交網絡,之後看看朋友在社交網絡中所分享的。有時又會有人看短片,甚至看一集電視劇,偶然也看見有人從即時通訊工具收發訊息,甚至一面相約晚飯好去處,一面在網上搜尋私房菜。總而言之,大家在車廂內的時間,都打發得十分「充實」。
 
不單坐車,我們的餐桌文化也在改變。找餐館,會去「開飯網」;點菜後,各人用手機繼續各自上網;菜上了,大家很興奮地拍照,放到社交網絡後才起筷;飯後,一起玩玩連線遊戲,但談不上幾句。回家,在社交網絡,反而才開始聊起本來想聊但沒有聊的話題來。

明光15載 並肩創未來

燭光網絡 82期 (p.22)
22/01/2012

歲月匆匆流逝,轉眼間,明光社已成立了超過14年。回望過去一段日子,我們碰上不少同路人,亦特別感激一班不離不棄的奉獻者,致使我們可以不斷擴展事工之餘,亦能夠在去年搬離連轉身亦有困的狹窄舊辦公室,搬進已有簇新裝修及一個課室的荔枝角新辦公室,繼續為真理打拚。今年,明光社即將踏入第15年,在這個饒富紀念價值的日子,我們很想衷心多謝過去每一位奉獻支持明光社的朋友,您們的一分一毫,每一句的鼓勵說話,都是我們默默耕耘的原動力。

何女士,剛加入奉獻者行列︰

從前對明光社只是略有所聞,並沒有太深入的認識,直至有一次蔡志森先生到我的教會分享,才更深認識你們的事工和需要。個人認為,香港社會需要加強同性戀和家庭倫理教育,因此建議你們到更多教會分享和主領講座,讓更多人明白你們的工作。

愛瘋時代

燭光網絡 82期 (p.23)
22/01/2012

短片︰愛瘋時代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E2MjAzOTY0.html
製作︰北京麥田映畫文化傳媒工作室
 
《愛瘋時代》的作者說,他所拍的,是他就內地使用智能手機的一些觀察。他所引的例子,看起來可能與香港無關,但背後的相似性卻出奇地一致。
 
在作者的眼中,電話,和其他名牌一樣,早就超越了本身用來通訊的功能。在《愛瘋時代》中,買手機的人,有不懂得用智能手機的,有買不起智能手機的,甚至有連手機是甚麼都不知道的。
 
手機,在片段中,成為「潛規則」。我們以為,在消費社會中,商人最愛為自己的產品增值,到一個地步要為產品建立形象,將產品加入性格,加入意思,加入品味。內地人為手機節衣縮食時,香港人則為了手機簽下長達兩年的「欠單」。可買了回來,還不是一樣只用來打電話、發短訊,最多就是像短片的那位買手機女士說:「沒事就當鏡子來照照。」

修訂版權條例 趕盡二次創作?

燭光網絡 82期 (p.24)
22/01/2012

政府建議修訂版權條例,將版權的概念引入到互聯網中。互聯絡世界向來鼓勵創作、分享,但在法例修改後,大量拼砌、改圖、甚至戲謔式的二次創作將不受保護,亦即只要版權持有人認為任何二次創作的內容在網上發佈而嚴重損害他們的利益,就可以提出興訟。面對這條被一些網民喻為「網絡23條」的新修訂,不少網民,特別是青少年,一就是被迫上街抗爭,一就是放棄所有創作。這不禁令人擔心,香港表達和創作的空間,將進一步受壓。如何在避免侵權和維護創作自由之間取得合理的平衡是十分重要的,特別對於一些根本不涉及商業利益和誹謗,純粹為表達意見、諷刺時弊的二次創作,應該給予更大的空間。

讀中三的鄭梓隽,自小學五年級就迷上寫網絡程式,更曾經參加比賽。說惡搞,他說最初都只是「玩玩下,開心」,沒有想過太多關於版權的問題。第一次寫程式,是因為一個網絡遊戲的比賽。「當時《跑online》有個討論區搞比賽寫小遊戲,咁我就用咗平時學校教的程式去寫,之後放係屋企的一個小型伺服器度,又有一個自己的域名,最後拎咗個安慰獎。」

我們的服務

燭光網絡 82期 (p.26)
22/01/2012

基督徒每天處身於社會中,受著各種不同性文化、傳媒報道、生命倫理等資訊衝擊,在不斷變更的世界,如何取得平衡,謹守公義,關心社會,作個入世而不屬世的基督徒乃是一項重大挑戰。
 
明光社作為一個關心社會的基督教團體,本社有多名資深的同工,可為各教會主領成人及青少年崇拜(如社關主日)。在2012年度,我們更新了一些「基督教倫理」課題,包括基督教與家庭倫理、基督教的性觀、基督徒與社關、基督徒與社會公義、香港同性戀運動對基督徒的影響等,很適合在團契、主日學中分享。
 
另外,本社今年亦重點推展「教會社關課程」。事實上,要成為關心社會、愛護鄰舍的教會,就先要明白今日社會的各種現象,以至教會能在社會中,不止持守真理,也能把信仰踐行。
 
由本社設計的「教會社關課程」,共有10課(可按教會的需要選擇),課程大綱如下:
 
(一)教會與社關:基督徒的角色和參與                 
教會為何要關心社會?當新銳的社會運動高速發展,我們實在不能躲在教會的四面牆之內。究竟我們如何能將真理和行動結合,遵行神給我們的教導:「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