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版 (燭光網絡 7期)

編者的話

燭光網絡 7期 (p.1)
31/05/1999

  「針唔到肉就唔知痛。」這句廣東話諺語正好描述了現時市民大眾對傳媒誇張失實報導的反應。

  很多人會認為明光社對傳媒的指控是妨礙言論自由,無病呻吟或矯枉過正;他們認為報章讀者自有分辨能力,不會盲目相信報章的報導;青少年人心性純樸,不會受色情暴力的漫畫、文章、圖片影響,只有那些不良少年,缺乏家庭管教才受影響。

  但我們要知道社會文化並非一天養成,若我們容許這些誇張失實、色情暴力的訊息不斷地告訴我們這是反映現實,沒有甚麼大不了……或者到了我們見到以下事情發生,我們才警覺到問題的嚴重性:

  • 品學兼優小學生模倣暴力漫畫橋段毆打非禮女同學;
  • 人獸交變成社會時尚活動,報章詳細介紹人獸交的花式和熱門動物選擇;
  • 報章只報導情節豐富、內容緊湊的案件,對於一些嚴肅的話題,如政府政策的改變、社會問題探討等,不會見報;
  • 露點照片不算是色情,不用列作二級因為只是反映現實……

  到了那時,不知我們會否仍然堅持報章傳媒只是市場導向的產品,沒有任何道德的責任。

有關《要求全面檢討及修訂「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一事

燭光網絡 7期 (p.1)
31/05/1999

近期發生了一些令社會人士大為震驚的暴力案件,案中涉及人士的年齡及其犯案手法真是駭人聽聞。

早陣子「童黨燒屍案」便備受各方關注。一群童黨對一個青年執行「家法」,把他虐待數小時致死,後更燒屍以圖消滅證據。各界人士不單慨嘆犯案者全是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最年長的為十六歲,最年輕的只有十一歲),更驚訝的是發現案中的虐殺手法竟就是模仿暴力文化之漫畫及電影橋段。其後發生的「童黨性虐待女童案」中,另一群童黨凌辱一位十三歲女童;虐打、焯燒皮膚、迫令口交、把打火機塞入下體等手法,和一些色情暴力漫畫虐待「二五仔」之手法亦有雷同之處,難道這些童黨案真的與現時傳媒的暴力文化完全沒有關係?我們相信類似事件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暴力文化正衝擊著社會各階層。

香港:性道德亮紅燈

燭光網絡 7期 (p.3)
31/05/1999

隨著新報紙加入報業競爭行列,傳播界黃潮的氾濫似乎正步向災難。這番言論絕非出自道德主義者的危言聳聽,而是在歷史上有跡可尋的。

人類學家約翰尤溫曾研究四千多年來八十個文明社會的興亡史,結論是,在性生活上「出亂子」的國家或社會,都無法生存下去。環顧今天香港影響性倫理很大的傳媒作風,不乏假借報道名義散播性開放思想,大唱出版自由推介賣淫場所,高舉言論自由鼓吹風流快活。市民的道德標準與操守受報刊每天影響而每況愈下是難免的;長此下去,上述學者所說的歷史悲劇或大有可能重演於此時此地,性道德下滑之快已亮起紅燈了。

香港快將成為「黃禍」的重災區了。西方的性文化發展至今,在普羅大眾生活中可說是「開放而不隨便」;香港的性文化從後趕上,卻是奔向「開放而隨便」的險境。何解?

君不見大部分香港男士每日捧讀的暢銷報刊都夾有大量挑動情慾的圖文;香港女性天天穿著的都不乏滿足男士慾望的服裝(流行如窄身的、透視的都照穿無忌)。上述兩例在西方是難成氣候的,因為性縱然是開放,但性是不會隨隨便便地展示人前;二、三級的圖文很少出現在街邊攤檔上、一般報章內,女性對自己胴體亦懂得「收放自如」,這明顯是意識到「性」是怎麼一回事而給予適當(你可以不同意)的表達。

香港的危機乃在於大眾隨便地談性看性,性被意識為沒有本身價值,只淪為公眾的附庸品。

由傳媒污染到交化污染

燭光網絡 7期 (p.4)
31/05/1999

明光社於四月底發表了一項報章污染指數調查,以色情、失實、不當報道手法三方面評估中文報章表現,調查發現污染程度最嚴重的,正是三份銷量最高的報章。這項調查的結果令人一點也不感到意外,可惜調查結果卻解答不了另一個問題;香港讀者為什麼偏鍾情污染報章,調查為什麼不詢問受污者平日喜歡看什麼報,看看批評得最狠的受眾,他們又是否言行一致?

看到明光社的報道時,令我想起最近在大學圖書館聽到的一段對話,一班在整理期終報告的同學正閒談報告內容,忽然有一個女同學邊看報邊自言自語,「唉!XX日報(其中一份污染最嚴重的報章)真係唔得? 咁都可以出街?!」她繼而轉向另一個男同學,「阿XX,你以後都咪唔睇XX日報咯,呢張報紙真係很差。」那男同學的回答亦頗出人意表:「咪?瓻{我囉,我個人都一樣咁差!」令該女同學一時為之語塞。

這幾個大學生的對話,令我對新一代有重新的發現,看他們的對答,可以知道他們並不缺乏對報刊分析及批評能力,但部份人仍偏愛閱讀污染報章,認為這才符合他們口味,道德價值判斷對他們選擇讀物的影響性很低,他們並非不知道報章低俗,祇是喜歡順從自己的感覺去做。

報紙減價戰真的沒有影響質素嗎?

燭光網絡 7期 (p.4)
31/05/1999

各位朋友,多謝各位一路以來對明光社的支持,在此我們先報告上次有關「童黨燒屍案」引致本社發起「要求政府全面檢討及修訂《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一事。我們從立法會秘書處的回信中得知他們已把我們的「意見書轉交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及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並請該兩個事務委員會考慮舉行聯席會議」,而我們也得知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將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作出檢討,我們會積極作出跟進。

除此之外,各位有沒有留意近日新報紙的出版及引發新一輪減價戰。不知各位會否像我們一樣,擔慮報紙為了促銷,爭取市場,更會引起報紙惡性競爭,同時加增現時的煽、腥、色內容。

或許,各位認為這只是我們過份的憂慮,甚至以為我們鼓吹不必要的恐慌,但事實卻是不容我們所忽視及掉以輕心。以下將分享我們對近況的一些觀察(由於資源所限,我們只能比較兩份報紙):

暢銷報章最受污染?

燭光網絡 7期 (p.6)
31/05/1999

  明光社為了了解普羅市民對中文報章污染指數的評分及期望有一個評估中文報章質素的參考指標,於是計劃定期進行一項民意調查:中文報章污染指數調查。首次調查已於4 月6 日完成。

  是次調查採用問卷調查的方式在街頭進行訪問。並於4月6日,在銅鑼灣、北角、旺角及觀塘等地區同時進行。是次調查之對象為十八歲以上的人士。調查過程中,訪問員要求被訪對象根據個人的印象及理解,對不同中文報章的色情指數、失實指數及不當報道手法指數作出評分,10 分即污染指數最高。該日總共回收了800 份問卷。

1.調查結果

  中文報章污染指數,包括:色情指數、失實指數及不當報道手法指數。

a)色情指數

從圖表中看到超過5 分的報章包括:東方日報,蘋果日報,太陽報及天天日報。

b) 失實指數

從圖表中看到超過5 分的報章包括:蘋果日報,東方日報,太陽報及天天日報。

c)不當報道手法指數

從圖表中看到超過5 分的報章包括:蘋果日報,東方日報及太陽報。

如何協助信徒分辨傳媒信息

燭光網絡 7期 (p.8)
31/05/1999

筆者無論到教會、大專院校或機構分享時,很多人都有興趣問一個問題,就是如何分辨傳媒提供的信息,但,通常還有一句潛台詞可從他們的眼神中看出──如何用最少的時間!答案是──沒有!

一切從關心開始

教牧不能以忙為理由而不花時間了解現在的傳媒情況,因為信徒每天就活在傳媒包圍之中。大家不爭取影響信徒的機會,就等如拱手將信徒讓給傳媒!其實很多傳媒的內容都是講道的好題材,例如童黨燒屍、金融風暴、網上偷拍和王菲婚變等,都可以令人有很多屬靈反省。有些主日講壇對社會日常發生的事視若無睹,令人婉惜!

勿用鴕鳥政策

單叫信徒不看電影,電視,某些雜誌、報紙和漫畫是沒有用的,倒不如教他們如何選擇適合的來看,以及和他們討論一些熱門,流行的話題。例如黎明自殺事件所反映的傳媒病態;電視劇《妙手仁心》的混亂男女關係;和電影《鐵達尼號》的愛情觀是否偉大等。家長不和子女討性問題,報章雜誌的專欄自會教他們如何用避孕套,教牧不和信徒(特別是年輕的)討論流行文化,難道他們真的會乖乖地不上電影院,和不看任何有色情和暴力內容的報章雜誌?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白保羅(Paul Bottrill)的見證

燭光網絡 7期 (p.10)
31/05/1999

童年的時候,很多人會覺得我有一個快樂的家庭;表面上,我的家庭也好像十分正常,甚至在十八歲前,我也以為自己有一個正常的家庭。多年來,我與毒品、酒精、吸煙及性關係等問題爭著,但不知為何我總不能停止這些行為。最近幾年,我才開始明白為何我做這些事情,並且明白如何我能靠著神的能力去改變這些行為。

我父親是一個遁道會的牧師,自我小時候成長到如今都是。當他成長的時候,他與他父親有溝通上的困難。在他年輕的時候他媽媽就過新了,他爸爸也去了打仗。這兩件事件對爸爸產生很大的影響。當祖父從戰爭中回來後,他很少與我父親溝通。我祖父就是我父親成長所看見的榜樣。其中一個最大的影響是我父親也不懂得如何照顧我或與我溝通。我父親照顧家庭的方法就是不斷的工作。他會一早開始工作直到很晚,我們只會在晚餐時才會相聚。因此我與父親的關係十分膚淺。我是愛他的;我也知道他愛我,但他從來沒有親口對我說。「保羅,我愛你。」因為我們的關係是這樣,我從不覺得我可與父親分享我的問題。

對審裁決定之我見

燭光網絡 7期 (p.10)
31/05/1999

經過秀茂坪童黨虐殺燒屍案的大肆報導及討論後,還以為淫褻物品審裁處會引以為鑑,嚴厲地評定現時流行的漫畫如「古感仔」、「少年陳浩南」等列為第二類物品(屬不雅,可限制性發布,但必須以完全不透明封套密封,並不得售予十八歲以下人仕),但結果卻叫人失望及無奈。

還記得三月廿五日當天,我被影視處邀請作專家分析,指證漫畫「古感仔」354期及「少年陳浩南」36及37期過份色情及暴力時,還以為勝在握,可以憑著多年與青少年接觸及輔導的經驗,向審裁處反映這類漫畫在青少年生活中的普遍性及影響性。然而審裁處最終的結論只是承認這些漫畫的內容不健康,但不屬於不雅及淫褻,成人可以不鼓勵青少年閱讀,但在言論自由、創作自由的社會?? ,卻不能禁止出售,故此類漫畫仍列入第一類(非淫褻、非不雅、可公開發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