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列不盡 淫風吹又增
(*本文內容有不少令人反感的標題,但在列為第一類刊物,青少年可輕易購買的雜誌卻十分普遍,引用的目的是希望各位家長教師能深切明白時下的年青人受怎樣的傳媒文化所影響。)
(*本文內容有不少令人反感的標題,但在列為第一類刊物,青少年可輕易購買的雜誌卻十分普遍,引用的目的是希望各位家長教師能深切明白時下的年青人受怎樣的傳媒文化所影響。)
很多調查顯示年輕人在「性」方面 愈來愈開放!婚前性行為、同居、婚外情、同性戀對不少人來說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也許男女相悅而沒有性行為才是令人難以理解的問題!
潮流盛行CROSSOVER熱潮,即是把兩種沒有太大關聯的人和事二合為一。今年舉行的書展亦不例外,一班少女到書展舉行簽名會及催谷她們瞓身拍攝之作──「賣肉」寫真集,而她們的仰慕者亦「逼爆」會場追棒她們。
互聯網內出現一批教院宿生玩色情遊戲的照片,當中包括由男生以大腿夾拿著紙包豆奶,大腿用力將豆奶「唧」出來,女生則用口咬住杯蹲下接住那些「射」出來的豆奶,意識非常色情及淫褻,亦有另一個遊戲是男女身上沾滿麵粉,然後互相拉扯,男女扭作一團,互相觸碰對方的身體,場面非常混亂。
梁林天慧女士自明光社的前身—基督徒關注色情文化聯委會成立以來,便是積極參與的中堅分子。在過去數年,關注色情問題一直是明光社主要工作之一。作為兩位孩子的母親,今期《燭光網絡》特邀梁女士就現今色情文化充斥的情況下,如何積極面對,與之抗衡,並使自己的子女免受影響。
近年社會有很多奇怪趨向,首先,反對一樣行為就等如歧視,於是反對娼妓合法化就被描述為歧視性工作者!其次,一些大眾本來不認同的行為,經過包裝之後便會變成無傷大雅,於是在日本,學生賣淫可喚作「援助交際」!在香港,專門販賣色情資訊的報章副刊可美其名為風月版!此外,雖然娼妓問題日益嚴重,但更令人憂慮的是,近年很多問題只要難於禁絕便有人要求將之合法化,若按此邏輯,大麻、搖頭丸、翻版碟合法化是否應該推行?
各位朋友,多謝各位一路以來對明光社的支持,在此我們先報告上次有關「童黨燒屍案」引致本社發起「要求政府全面檢討及修訂《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一事。我們從立法會秘書處的回信中得知他們已把我們的「意見書轉交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及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並請該兩個事務委員會考慮舉行聯席會議」,而我們也得知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將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作出檢討,我們會積極作出跟進。
報刊雜誌是一般市民的娛樂消閒讀物,而且特別受年青人或學生歡迎,但近期多份雜誌及報紙內頁的風月版均經常報導色情場所內幕及藝人消息和緋聞等,當中刊登大量祼露成份甚高及近乎全裸的女性照片,配襯以突顯女性胸部、胴體的品味低劣描述字眼,販賣色情資訊,情況嚴重。
日前香港六大宗教領袖發表聯合新春賀詞,內容提到部分傳播媒介每多對教育有負面之製作及報道,敗壞社會之健康風氣,腐蝕青少年之心靈,成為產生社會暴戾之根源… … 可見香港的傳媒問題的嚴重性不容忽視。
「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由十八個教育、家長教師會、社會服務及宗教團體組成,為青少年能夠有一個免受不良傳媒資訊影響的健康成長環境而努力。明光社,亦是「反色暴」組成的十八個團體之一。
援交,一個比較中性的名詞,讓人聽了感覺比較舒服,相對於少女賣淫來說,的確「好聽」得多,就如電影《我不賣身、我賣子宮》中的「性工作者」瞧不起內地新娘而挺起胸膛說:「我只賣身、我不賣子宮」一樣。在這個喜歡去污名化的年代,我們總有辦法將一些事情的真象掩蓋,然後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