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人亂「性」──莫讓自由主義的性革命張牙舞爪!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31/05/2001

很多調查顯示年輕人在「性」方面 愈來愈開放!婚前性行為、同居、婚外情、同性戀對不少人來說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也許男女相悅而沒有性行為才是令人難以理解的問題!

當一些人對時下年輕人在「性」方面的態度搖頭嘆息的時候,大家可有深切了解這些年輕人所面對的誘惑和挑戰呢?每天一踏出家門,以女性胴體硬銷產品的廣告便隨處可見,打開大眾化的暢銷報章,有關性的資訊充斥在不同版面,青少年喜愛的娛樂版基本上是重災區,走光照、胸部特寫固然是指定動作,而男女藝人似乎除了性關係便沒有其他正常的關係,同乘一「車」便是同「居」,一起吃飯便是偷情!而本來最健康的體育版,除了已淪為賭波版外,更經常以男運動員的女友或女運動員的性感照作招徠!港聞版有關風化案的報導可說鉅細無遺,編輯最有興趣的是案中的性愛細節,而不是如何避免再有類似事件發生!至於最為人垢病的風月版,除了有嫖妓指南外,更有色情網頁和光碟推介,色情玩意示範等等!至於青少年雜誌的題材幾乎每期皆與性有關係,而打著性教育為幌子的信箱,最吸引讀者的不是答案,而是問題中千奇百怪的性經驗和幻想!

影像媒介的發展,更為性誘惑推至另一高峰,在電影、光碟和互聯網上,充滿誘惑的女性胴體固然多的是,但對青少年更大衝擊的是它們所帶出的性觀念──婚前性行為、一夜情、同性戀、濫交、多元性愛......

青少年除了每天要面對傳媒的衝擊外,一些學者、專家的言論更令他們迷惘──要討論性問題應先吸收更多實際經驗;被強姦其實和被偷去手提電話差不多;性工作是好工作;若果妻女自願不介意她們當娼......

甚至在教會圈子內,有關性的教導也是十分混亂的,有牧師表示今時今日仍反對婚前性行為是不切實際,亦有基督徒學者認為聖經不反對同性戀和娼妓,或是將反對有關行為視為沒有愛心,缺乏包容的表現,只高舉愛心而漠視聖經中有關倫理問題的教導!
在這種社會和教會氣氛之下成長的青少年,他們所面對的性誘惑比上一代大得多,但不幸地由於教育和經濟的考慮,結婚年齡卻越來越遲,未足十歲已天天受性的衝擊,卻到了三十歲可能仍然未婚,如何長期處理性的誘惑和需要,對年青一代來說是極為惱人的課題,面對成年人亦為之心動的引誘,單憑一句聖經反對或以祈禱克制試探,恐怕未能真正解決問題。

令人婉惜的是當社會有關性的資訊已泛濫成災的時候,一些學校和教會對性的問題仍然只是採取鴕鳥政策,視而不見,或只停留在單向的原則性教導,而不願意與年青人坦誠地討論他們的困擾和探討如何面對的方法。

若果大家不願負起教導年青人正確性觀念的責任,傳媒和一些自由放任的學者是十分樂意擔任他們的性導師的,問題是我們真的願意將教導下一代的工作拱手相讓嗎?面對來勢洶洶的性革命,學校、教會、機構及家長不應坐以待斃,應該積極回應。

首先,對於傳媒販賣色情,茶毒青少年,我們不應視若無睹,要積極透過輿論批評和法例的修訂,令傳媒知所收歛,整個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精神就是市民大眾可接受的程度,而衡量市民大眾是否接受的一個簡單指標就是──有沒有人投訴,唯有大家願意挺身而出,才能阻止這種自由放縱的社會風氣繼續惡化。

其次,教育是重要的,“性問題”在學校和教會仍然有不少禁區,“性神學”更是人跡罕至的範圍,但婚前性行為、未婚懷孕、婚外情、同性戀以至嫖妓,並非邊緣青少年和未信者的專利!在這個色情資訊泛濫,以及自由主義高漲,鼓吹性開放、甚至性濫交的社會文化,縱使在健康家庭成長的青少年和基督徒,對性的誘惑並無特別的免疫系統。在外國和本港一些著名牧者也敵不過情慾誘惑,可況是平信徒!要推動教會討論性問題,神學院便應積極肩負起探討性神學和倫理的責任,為教牧提供更多的支援。

基督教倫理本身並不是生硬的教條,而是能對社會和家庭帶來和諧關係的一些指引。唯有讓年青一代從小培養對傳媒所提供色情文化的批判能力,以及對倫理的認知,才可以成為他們終身受用的白血球,足以防衛外來的病毒,不會任由傳媒牽著鼻子走。

希望透過今期《燭光網絡》,能引發更多關心年青人的人士,一同起來積極面對性革命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