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褻

淫審報告跟進馬虎 檢討落實刻不容緩

黃仲賢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08/02/2013

相信有不少讀者也曾經試過,在公司或學校中舉辦活動後,隨之而來的,總會是一個又一個的檢討程序或會議,讓大家討論活動得失,並為一些需要跟進的事項進行安排,為下一個活動作更好的準備。若然主辦單位並未就跟進事項進行任何具體建議,也一定會遭人詬病,被質疑誠意欠奉,甚至認為浪費與會者的時間。
 

色情報紙 豈止一份!

張勇傑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9/09/2011

壹傳媒在9月中推出免費報紙《爽報》,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在短短一星期已接獲超過100宗有關《爽報》內容不雅、淫褻、暴力及鼓吹賭博的投訴。9月20日《爽報》的一篇色情小說更被淫褻物品審裁處暫定為第II類不雅物品,根據法律,向18歲以下青少年發布不雅物品,首次被定罪,可被罰款港幣40萬元及監禁12個月。

呼籲投訴雜誌刊載色情照片及文字

明光社資料室
14/07/2005

各位關注性文化的人士:
 
《東方新地》395期的封面及第64至66頁中刊登了多張藝人的裸露照片,而且內容淫褻,如:「二百萬除清光」、「眼霜保養股溝」及「舔男友屁眼」等,文字令人嘔心。
該雜誌一直以「報導」、「直擊」為名,不斷載有如此多不良意識的內容及照片,完全漠視有關法例及公眾的聲音。
 

標題列不盡 淫風吹又增

陳燕萍、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 (拓展及教育)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6/11/2006

(*本文內容有不少令人反感的標題,但在列為第一類刊物,青少年可輕易購買的雜誌卻十分普遍,引用的目的是希望各位家長教師能深切明白時下的年青人受怎樣的傳媒文化所影響。)
 

資訊極速流通的「任睇年代」

──2008傳媒大事回顧
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01/01/2009

 2008年剛過,傳媒及新媒體發生了許多值得我們關注的事情,亦使我們發現媒體受到色情文化的影響。有關新媒體(如互聯網及手機)的事件都與淫褻內容有關,甚至有關性罪行,情況值得留意。

這也是你的觀感嗎?

----部份市民眼中的「淫審處」
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0/09/2007

自1987年開始,淫褻物品審裁處已開始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評定物品類別。一個運作了廿年的政府部門,為數以萬計的物品分類評級,當中的判決,引起過社會不同的反應及討論。

我們走訪過部份市民,嘗試看看他們對「淫審處」工作的認識,以及對有關的條例的看法及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