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目的與手段

當大家接受為了崇高目的可以不擇手段;接受了對於心目中的「壞人」不用講道義;接受了「謊言」是合理的政治策略,大家是憑立場而不是憑證據去決定是否相信一個人或一個團體的時候,社會根本再沒有任何互信可言!因為無論對於政府或抗爭者,相信的人會繼續相信,不信的人會繼續不信,大家已經對講證據、講道理失去興趣,贊成以謊言達成有效管治或崇高理想的人的最大懲罰,就是當你講真

「天理人情,法義難平?」── 法律與公義

舉辦日期: 
24/11/2010

法治是香港的基石。在法庭上,我們期望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庭的判決,能彰顯公平、公正、公義。可是一些具爭議性,又難以簡單地作二分判決的議題上,法庭應否成為判斷之所,一捶定音?法理、人情、公義、倫理,會有相衝突的地方嗎?當天理人情,法義難平的時候,我們如何是好?
 
十一月份「生命倫理對談」,我們特別邀請了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博士,與我們一起對談「天理人情,法義難平?」——法律與公義對談
 
日期:2010年11月24日(星期三)
時間:晚上7:3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