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自由、法治比民主更重要
多名數十年來一直參與爭取香港民主發展的政壇元老,因為參與未經批准的和平集會而被判監,部份可獲緩刑,這是香港公民社會發展的重大挫折,恐怕未來一段頗長的時間,香港對民主、自由和人權的保障將會大倒退,令不少曾經憧憬香港可以落實民主回歸,由港人自行普選行政長官和全體立法會議員的市民夢想破滅。
未經批准的集會從法律角度無疑是違反了法例,不過,在一個尊重人權、自由的社會,容許以和平理性方式表達意見是十分基本的人權,就算和平集會演變成暴力衝突,亦應該要看是否由發起人的言論和安排所導致,才決定他們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否則只要任何別有用心的人或團體,派人故意不聽大會指示,甚至蓄意製造暴力衝突去嫁禍一個和平集會,亦全都要由發起人承擔責任的話,那麼要扼殺和平集會實在太容易。因此,一個由始至終都是和平的集會,雖然未經批准,但要判處一些發起人入獄並且不准緩刑實在太重。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但法治社會看重的不單是市民需要守法,政府更需要守法,不能在法律問題上任意搬龍門,亦不應隨意訂立和引用一些過時或嚴苛的法例,去檢控一些以和平理性非暴力方式去表達意見的市民,特別是當法律是由一些市民大眾無法參與或制衡的機關制訂的時候,市民是有權和平表達不同意見而不應受到嚴厲處分的,否則這就不是依法治港、而是以法治港,法律變成了側重維護政權穩定而不是維護公民權利的工具。在可見的將來,香港的民主進程難望有重大的進展,不過,大家對人權、自由和法治的維護,更加不能掉以輕心,更不應棄械投降。民主步伐快一點、慢一點,對市民未必即時有害,但人權、自由和法治倒退的傷害卻是即時以及重大的。
民主、人權、自由和法治本來就是現代化社會的重要基石,彼此之間有著互相扣連的密切關係,有關民主制度,不同國家的民主和選舉制度亦有不同,不過,最重要的精神是普及而平等,讓所有國民、市民都有公平參與選舉和被選的機會。而今次香港選舉制度的所謂完善,明顯對市民可參與的程度來說是一種倒退,而更大的倒退是反對的輿論買少見少,相反,凡是中央決定都會堅決維護和遵從的凡是派,卻不斷在鏡頭前出現。一個反對聲音極其微弱的社會,再加上有不少因著不同目的飛身出來打撃反對聲音的各界愛國者,恐怕未來政府偏聽的情況只會愈來愈嚴重。
有些人可能覺得奇怪、為甚麼一些前線的社會服務團體、社關的機構經常會批評政府的施政,好像政府怎樣都做錯似的,其實這是一個很大的誤解,因為前線服務機構往往是最貼近和了解基層的日常需要和社會的運作,相對許多「堅離地」,連如何搭地鐵、買廁紙也不懂的高官,更明白有關措施是否可行和到位,他們反對是為了愛護香港,避免政府使冤枉錢、行冤枉路。而代表弱勢發聲更是他們的責任,因為政府作為財雄勢大的公權力,要製造輿論有許多途徑和資源,但弱勢群體往往求助無門,更需要有人為他們主動發聲。而讓反對的聲音受到保護,不會以言入罪,讓社會上不同的持份者可以和平理性地按著本身的理解和分析,無後顧之憂地自由表達意見,讓當權者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才能可以避免政府一意孤行,車毀人亡。
社會最近積極討論在一些虐兒個案,若有人知情不報是否應該負上刑事責任,背後的理念就是當大家明明發現一些事情有問題,看到可能會造成悲劇、甚至人命傷亡的時候,不應抱著事不關己的心態,同樣,當大家仍然堅持以香港為家的時候,又豈能對將會出現的嚴重問題視若無睹呢?在近期嚴峻的社會氣氛之下,不少公務員、教師、傳媒工作者、泛民的議員和社運人士都因為面對不同的壓力和紅線而變得較為沉默,這種寒蟬效應令人憂慮。
作為真誠地熱愛香港的一份子,在面對沉重壓力的時候,也許是大家更努力實踐如何真誠而謹慎地發聲的重要時刻。因為要捍衛言論自由,不單要有尊重言論自由和人權的政府,也需要有敢於承擔風險,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去表達不同意見的知識份子、社工、教師、公職人員、宗教界人士和普羅市民。當鐘擺由人人敢於高調反對政府,變為人人明哲保身甚麼也不說的話,落差未免太大,恐怕只會加速令社會變成只懂阿諛奉承、是非不分、指鹿為馬的大醬缸。成年人對下一代的保護不單是要讓他們免於危難,也要讓他們學會堂堂正正做一個敢於說真心話的人。政府不應以言入罪,市民大眾不應盲從附和,才是真正的愛國愛港,守護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