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

責無旁貸

無論一項政策本身是否有問題,若在推行的過程中處理得不好,執行的人便責無旁貸,2019年的《逃犯條例》修訂為香港帶來巨大的混亂,就算退一萬步說只是政府的公關工作做得不好,誠如特首自己曾經在閉門會議所說,都是「不可原諒」的。

因委任引發的爭議

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需要大家以包容和互諒互讓的態度去解決,而不宜動輒以公開和對立的方式來處理。過去幾年因為政治立場帶來的社會撕裂,教會群體亦無法置身事外,除了因為政見不同,是否應該就一些社會事件公開表態引起堂會內部矛盾之外,一些基督教機構亦就應否委任一些具爭議的官員和政治人物作董事或贊助人而反覆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