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條路

平機會為消除歧視製造新障礙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03/02/2016

平機會混淆概念,令本來已十分具爭議的性傾向歧視問題變得更複雜,因為它想將不同的性小眾的問題和需要簡化成一條新的歧視法,為真正有效地消除歧視製造了新的障礙。

賣花老太因良心受罰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12/03/2015

年過70歲的史特曼老太太,在美國華盛頓州繼承母親花店13年。老太太因婉拒了一宗同性婚禮的生意,而被裁定觸犯基於性傾向的歧視,要繳交2,001美元罰款,並要承諾以後不會拒絕與同性婚禮有關的訂單。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4年12月)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19/01/2015

國際

 

問卷問題要具體 回歸務實化分歧

藍俊文
明光社項目主任 (社關行動)
08/01/2015

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委託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就《公眾對性傾向歧視意見》進行電話訪問,最後得到611位人士回覆,當中有六成人沒有宗教信仰。結果顯示7成人認為社會應包容不同的意見,包括反對同性戀的意見;亦有近6成意見反對強逼學校違背辦學宗旨,強制教導學生將同性戀和異性戀視作同樣美好。

處理性傾向歧視 淺談第三條路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18/12/2014

免受歧視是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的核心原則,也是基本人權。政府須按歧視的範疇和嚴重程度,制定合適的措施或法例,以保障任何公民免受歧視,並得到平等對待。

同性戀系列講座 解開誤解與迷思

藍俊文
明光社項目主任
20/11/2014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自1998年起設立的「平等機會(性傾向) 資助計劃」,每年會資助不同社福機構及團體舉辦活動,促進不同性傾向人士及跨性別人士享有平等機會,或為性小眾提供支援服務。過往,這項資助主要由同性戀團體及社福機構奪得,不過今年本社卻成功申請計劃,舉辦一連串講座,讓公眾更了解同性戀議題。

明光社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立場 發言稿

2月17日 政制事務委員會 根據《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提交的第三次報告

香港應否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
明光社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基本信念及現況的分析
17/0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