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14 LGBT Agenda, Hong Kong 2014
03/02/2015
科技改變了我們的溝通模式,由真實世界的互動,進入虛擬世界的相處。因著網絡世界的匿名性和虛擬性,網絡使用者容易放下戒心,結果招致不同的網絡陷阱,做成財物和感情的損失。在2014年,不少與性教育相關的事件,都與網絡拉上關係。
現今香港同性婚姻的訴求日增,以平等及大愛出發,爭取婚姻平權。但同性婚姻支持者口中的平等是否絕對的平等,他們的大愛又有沒有界限呢?
平機會趁著立法會休會及政改討論熾熱的時候,在7月推出《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文件(《文件》),提出77條諮詢問題,其中「事實婚姻關係」及「國籍、公民身份和香港居民身份或相關身份」最惹公眾關注。最近,平機會決定將諮詢期延長至10月31日,讓公眾能繼續表達意見。
平機會在《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文件中,提出在《性別歧視條例》中保障「事實婚姻關係」的建議(詳細情況請參閱本期《燭光網絡》第6至9頁『同居等於結婚?平機會拆毀婚姻關係的「事實」』一文),亦同時套用到《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上,文件更進一步要求將《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沿用十七年的的「家庭崗位」變更為「家庭
婚姻,除了是兩人間的莊嚴承諾,在社會層面上法律更要求男女二人須承擔不少責任,並以保護孩子的未來為目標。所以政府同時又會為夫婦提供不同福利,旨在凝聚家庭。不過,平機會卻借討論《性別歧視條例》的婚姻狀況定義,將同居關係包括在「事實婚姻關係」一詞中,而且更可能包括同性伴侶關係、前度伴侶等等不同的關係。
平等機會委員會建議將現有四條歧視條例(包括性別、家庭崗位、殘疾及種族歧視條例)合併,當中原來涉及很多重大轉變,本文將簡述一些重點,供讀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