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及機構的社關窄路
政教關係一直以來都是一個十分具爭議的話題,有時亦像鐘擺一樣,受到社會環境和氣氛的影響,會由一個極端擺去另一個極端。一直以來,不少教會和機構在關心社會的行動上都不會走在最前線,對政治問題都敬而遠之,很少會以教會的名義去支持或反對某個政治方案或某個政黨的建議,更極少以教會或牧者名義去支持某位立法會或區議會候選人,亦很少參與遊行集會,對於一些受人關注的社會議題,最多只是辦個講座或研討會,而聯署是其中一個最容易凝聚較多不同團體和個人參與的方式。
一些教牧在過去幾年,由於關心香港社會的發展、以及關心很多在前線追求社會公義和改變的弟兄姊妹,因此會較多發聲,包括參與不同的聯署和網絡、在自己的臉書和不同的社交平台,公開或私下表達意見,少部份在社會運動期間會走到前線去關心和牧養一些年青人。當然,大部份教牧對社會的關心,主要都是出於赤子之心,他們對政治和社會問題的了解往往都不是專業、也不是權威,因此,大家毋須將他們的意見看得太政治化,應重視他們從信仰和牧養角度對生命的反思和實踐,不要糾纏於他們對政治問題的個人判斷。
很多教會和弟兄姊妹對社會議題的公開表態,主要是透過聯署和聲明,這些都是求大同存小異的產物,大部份人都是因為認同大的方向而參與,不會逐字逐句斟酌有關的內容,而很多人參與某些的網絡或聯盟,都是因為認同某些主要的理念,信任一些發起團體和個人,想對當前某些重大的社會事件表達關注,但在網絡或聯盟內並沒有積極參與,因此,若偶然出現一些有爭議的字眼,或者其中有一兩個參與者發表了個人對事件的看法,不應視為全體的意見,任何株連式的追究都是不應該的。當然,在現時新的社會和法律環境,任何聯盟式的活動都要比以前更加小心,日後所有參與者對網絡的宗旨、聯署的內容必須更審慎,而相關聯署或聲明最好不要設發言人,所有參與者若接受訪問,應只代表個人的意見,避免因為個別人士一些未必適當的說話而出現火燒連環船的情況。
教會不是政治團體,教牧的召命也不是政治參與,教牧對社會和時事的關心,是基於他們對弟兄姊妹和鄰舍的愛,對公義原則的執著,但教牧要避免將個人的政治判斷與真理混為一談,更不要輕易以一節經文、一句金句來支持自己的政治立場,《聖經》提醒我們的通常是一些大原則,而具體的政治運作往往是基於個人的知識、經驗、信念和選擇面作出的判斷,並非真理的問題,正如大家若要討論在現時的政治環境,基督徒應否參與選舉和投票,又怎能隨便引用《聖經》說應該或不應該呢?而大家亦毋須特別推崇教牧對這些問題的政治見解,在政治問題上作出錯誤判斷的所謂專家多的是,何況教牧!教會和教牧,在具體政治運作上應該保持適當距離,才能用較超然的角度關心社會和市民大眾,而毋須捲入激烈的政治爭論和權力鬥爭。
另一方面,必須留意的是政府對免稅和慈善團體的規管亦愈來愈嚴厲,最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就突然在網誌公佈,因應《香港國安法》實施,稅務局修訂了《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及信託團體的稅務指南》,並即時生效。強調稅務局會進行定期覆檢,並留意有關團體的實際性質有否改變。如發現有慈善團體參與或運用其資源支持或推廣不利於國家安全的活動,並在全面審視後認為其已根本性地改變慈善宗旨,便會撤銷其豁免繳稅資格。指南中亦舉例說明經法院判決為非慈善用途的例子,包括為達到政治目的(例如,促進某個政黨的利益、促成法律變更以及謀求推翻政府政策或政府當局的某些決定)等。
當然,何謂不利是十分主觀的,並沒有客觀的標準和案例可以依據,此外,對很多一直以來關心某些特定的社會問題或群體的慈善團體,例如環保、長者及劏房住戶等,除了一些實質的教育和服務之外,也會關注一些法例或政策上未完善或不公平的情況,會致力改變有關法例或政策。因為很多問題是基於結構性的原因,不從根本作出改變,只能治標不能治本,結果只會浪費資源,徒勞無功,因此,政策倡議一直是很多前線服務團體的日常工作之一,若政府過度詮釋法庭的判例,會令一些經常關注社會政策和法例,並作政策倡議的社關和社會服務機構,帶來一定的不明朗和壓力而不敢發聲,令政府的施政不能對症下藥,間接損害了市民的利益。 不過,教會作為一個使命團體,不應單單受制於環境的轉變,更要看重自己的召命,社關的路可能愈來愈難行,但信仰的路本來就是窄路,我們要過的本來就是窄門。馬太福音七章13至14節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