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欺凌
說網絡的力量足以殺人並不誇張,因為的確有人因為抵受不住其他人在網上的肆意嘲弄、人身攻擊或捏造醜聞而羞憤自殺的。因此,不要低估自己在網上對別人的批評和攻擊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這是網絡年代每個人應有的傳媒素養。
說網絡的力量足以殺人並不誇張,因為的確有人因為抵受不住其他人在網上的肆意嘲弄、人身攻擊或捏造醜聞而羞憤自殺的。因此,不要低估自己在網上對別人的批評和攻擊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這是網絡年代每個人應有的傳媒素養。
人生總有許多不易解決的難題、不想面對的處境、以及不能逃避的現實,有時,學會看闊一點、看遠一點,才是避免令自己走進死胡同的最有效方法。特別是作為父母的,對子女總會寄予十分高的期望,而期望愈高、壓力愈大,對雙方都會造成很大的壓力,學會如何調校自己的態度和期望,對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十分重要。
不同年齡的網絡使用者,會習慣使用不同的社交媒體。香港恒生大學與香港浸會大學委託研究機構做的問卷調查,發現受訪年輕人雖然也會透過facebook(fb)接觸時事資訊,但以接收和轉發的整體參與而言,fb始終比不上Instagram(IG)。在這個背景下,IG裡面整體上流通的資訊,有可能比fb更接近年輕人的意見和價值觀。
互聯網發展至今,無可否認在傳播訊息、互動交流方面,它是十分有威力的工具。然而,當發佈者惡意地利用它去發佈虛假的資訊,而接收者又沒有戒心,未對訊息加以查證就相信,並於社交媒體分享時,這會令虛假資訊廣傳,並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
有調查報告顯示青年由於從小已開始沉浸於成熟的互聯網世界,18至24歲的青年,更可被稱為「社交媒體原住民」,在他們中比例超過半數(52%)視社交媒體為最主要的新聞平台,只有大概兩成半的人主要透過電視接收新聞。對18至24歲的青年,最多會依賴Instagram(51%)來接收新聞;而25至34歲青年就主要使用facebook(53%)接收。
意見大可自由,事實不容歪曲,這不單是傳媒應有的操守,也是任何人發表評論時應有的態度。可惜的是,一直以來,有些網民在社交平台上發表意見的時候,都是隨心所欲,斷章取義,借題發揮,根本就不理會事情的來龍去脈,不理會當事人實際說了甚麼、做了甚麼,而且往往說完就算,不會在意當事人的回應,以及事態的發展,更不理會自己的說話對別人可能帶來的傷害。
近日有五名男子於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犯了妨擾罪和《香港鐵路附例》,因為他們帶備麻雀枱於港鐵列車中打牌,並於社交媒體分享他們的「有趣」影片。雖然,其中一人稱只是想「假扮打麻雀拍趣片」,但他們被警方斥為自私,阻礙車廂內的通道。[1]
近來在網上串流平台Netflix上架的兩部令人震撼的詐騙記錄片電影《Tinder詐騙王》(The Tinder Swindler)及根據一《紐約雜誌》報道文章改編的劇集《創造安娜》(Inventing Anna),它們分別講述一名以色列男子Shimon Hayut 冒稱鑽石大亨Lev Leviev的兒子Simon Le
相信市民對「假新聞」(fake news)一詞並不會感到陌生,其實早在1890年代已有人使用fake news這個詞,[1] 在今天,它更成為了一個日常用語。不過,要為假新聞這個詞下一個定義並不容易,學者亦有不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