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家庭成員

由「事實婚姻」關係帶來的全新家庭「責任」

藍俊文、文麗兒
明光社項目主任
10/09/2014

平機會在《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文件中,提出在《性別歧視條例》中保障「事實婚姻關係」的建議(詳細情況請參閱本期《燭光網絡》第6至9頁『同居等於結婚?平機會拆毀婚姻關係的「事實」』一文),亦同時套用到《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上,文件更進一步要求將《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沿用十七年的的「家庭崗位」變更為「家庭

由「事實」婚姻關係帶來的全新家庭「責任」

藍俊文、文麗兒
明光社項目主任
06/08/2014

平機會在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文件(文件)就《性別歧視條例》提出保障「事實婚姻關係」的建議(請參閱將於九月份出版的第98期《燭光網絡》第6-9頁),這建議同時套用到《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上,文件更進一步要求將沿用十七年的《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的「家庭崗位」變更為「家庭責任」,並在條文上清楚列明保障餵哺母乳的女性免受歧視。

新世代的真假「家庭」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青年事工)
16/03/2012

現代家庭的組成十分複雜且多樣化。除透過婚姻締結及血緣關係而成為家人,還有單親的、再婚的、「包二奶養小三」的、同居的,甚至是同性密友互相照顧等另類家庭,難怪連半官方機構在定義「家庭」一詞時,也顯得難以著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