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性別認同」與「性傾向」
26/08/2016
美國最近有兩件案例都是與「性別」的定義有關的。第一件,聯邦地方法庭裁定,涉及校園內的性別歧視的法例中,「性別」不包括「性別認同」,故此,跨性別學生不能以性別認同歧視為理由,要求使用異性的設施(如廁所等)。第二件,聯邦上訴庭裁定,涉及工作間性別歧視的法例中,「性別」不包括「性傾向」,故此,雇員不能以性傾向歧視為理由控告雇主。
美國最近有兩件案例都是與「性別」的定義有關的。第一件,聯邦地方法庭裁定,涉及校園內的性別歧視的法例中,「性別」不包括「性別認同」,故此,跨性別學生不能以性別認同歧視為理由,要求使用異性的設施(如廁所等)。第二件,聯邦上訴庭裁定,涉及工作間性別歧視的法例中,「性別」不包括「性傾向」,故此,雇員不能以性傾向歧視為理由控告雇主。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 神是獨一的耶和華;你要全心、全性、全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我今日吩咐你的這些話,都要記在你的心上;你要把這些話不斷地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或行在路上,或躺下,或起來的時候,都要談論。你也要把這些話繫在手上作記號,戴在額上作頭帶。
平機會混淆概念,令本來已十分具爭議的性傾向歧視問題變得更複雜,因為它想將不同的性小眾的問題和需要簡化成一條新的歧視法,為真正有效地消除歧視製造了新的障礙。
平等機會委員會(以下簡稱「平機會」)去年委託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性別研究中心進行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並於二○一六年一月發表報告。
牧養群羊是教會使命,然而教會使命並不只得這樣;參與社關,對社會議題表達看法及身體力行,也是教會使命一部分。社會各方一直關注與性別有關的議題,近年討論開始聚焦在「性別認同」上,教會的聲音更不可或缺。我們訪問了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的譚子舜牧師,討論教會為何要關心性別認同。
美國精神病學會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指出,因生理性別與心理性別不一致而出現煩躁、不安、困惱等情緒及明顯生活功能的影響,是為性別焦躁症(Gender Dyspho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