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巫與文字獄
香港已進入獵巫的年代,一首歌曲、一支蠟燭、一組數字、一件衣服、一句口號,隨時都會惹來官司訴訟,情況和中國封建年代的文字獄,因為一句說話便會人頭落地,甚至株連九族;以及中世紀歐洲大張旗鼓處決女巫如出一轍。
香港已進入獵巫的年代,一首歌曲、一支蠟燭、一組數字、一件衣服、一句口號,隨時都會惹來官司訴訟,情況和中國封建年代的文字獄,因為一句說話便會人頭落地,甚至株連九族;以及中世紀歐洲大張旗鼓處決女巫如出一轍。
作為處事認真的機構,出現播錯任何一隊的國歌、錯誤展示任何一隊國旗的話,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也是一種低級錯誤,主辦機構既丟自己的架,也令受影響的隊伍尷尬。無論犯錯的是低級職員、義工還是最高領導,簡而言之都是管理上的錯誤,在程序上沒有良好的覆查機制,令一些不應、甚至不能犯錯的地方出現了難以彌補的錯誤。
政府終於放寬了限聚令,不會再出現12人去吃飯,必須分三批行出街的荒謬現象。不過,仍然令人難以信服的就是,無論從防疫需要,以至防止出現騷亂的考慮,都看不到勉強維持這種限制的必須性。因為若果從防疫角度,需要減少人群聚集的話,那麼每天在巴士、港鐵內擠迫地共處幾十分鐘返工返學的人群,理應想辦法制止。
如何去評價一個人、一個社會、以至一個國家,最重要的不是單看他/他們說了甚麼,而是要觀察他/他們做了甚麼,以及身邊的人或不同持份者的感受和回應。有時一個人或一個社會的可悲在於純粹自我感覺良好,甚至好心做壞事,雖然自己不覺得有問題,但身邊或身在其中的人卻有截然不同的感受,甚至苦不堪言,令人惋惜。
不願意正視問題的個人或政府,若果只懂得文過飾非、自我感覺良好、將所有批評解讀成別人的誤解、甚至惡意攻擊的話,不但無法進步,不斷退步才是必然的結果。當一個政府沒有包容的胸襟,甚至將批評者定性為危害政府安全的話,所推行的政策只會與現實和民情愈來愈脫節。當大家不能舉手投票、又不能用嘴巴發聲,便只好用腳投票。
政教關係一直以來都是一個十分具爭議的話題,有時亦像鐘擺一樣,受到社會環境和氣氛的影響,會由一個極端擺去另一個極端。一直以來,不少教會和機構在關心社會的行動上都不會走在最前線,對政治問題都敬而遠之,很少會以教會的名義去支持或反對某個政治方案或某個政黨的建議,更極少以教會或牧者名義去支持某位立法會或區議會候選人,亦很少參與遊行集會,對於一些受人關注的社會議題,最多只是辦個講座或研討會,而聯署是其中一個最容易凝聚較多不同團體和個人參與的方式。
一些教牧在過去幾年,由於關心香港社會的發展、以及關心很多在前線追求社會公義和改變的弟兄姊妹,因此會較多發聲,包括參與不同的聯署和網絡、在自己的臉書和不同的社交平台,公開或私下表達意見,少部份在社會運動期間會走到前線去關心和牧養一些年青人。當然,大部份教牧對社會的關心,主要都是出於赤子之心,他們對政治和社會問題的了解往往都不是專業、也不是權威,因此,大家毋須將他們的意見看得太政治化,應重視他們從信仰和牧養角度對生命的反思和實踐,不要糾纏於他們對政治問題的個人判斷。
無差別地隨機傷害他人或某個群體是錯誤的行為,若果支持這種行為,相信若非有深仇大恨,或許就是心靈經過重大的創傷,有許多不滿的情緒無法宣洩。以暴易暴從來不是有效解決問題的方法,要化解根深蒂固的敵意關係殊不容易,但愈強硬、恐怕只會愈適得其反。
去年通過港區國安法時,政府高官強調有關法律懲治的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一小撮「港獨」分子和暴力分子,目的是要保護廣大香港市民生命、財產、自由和權利。而政府會繼續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市民可繼續享有言論、新聞、集會、示威、遊行等自由,也可如常進行國際交流、學術交流和自由營商,呼籲守法的市民和海外投資者毋須擔心。
法治的真義不只是要依法辦事,要求市民守法,同時也是要彰顯公義,約制政府的權力,讓市民得到應有的保障。許多聲稱為港人爭取利益的官員、政客和抗爭者,往往只願意聆聽附和自己的聲音,對異見不屑一顧,然後為了自己認為正義、正確的目標而採取極端的手段。
令人憂慮的是港區國安法似乎已成為政府的萬能key,當遇上任何棘手的問題,都可以用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為理由,便繞過正常的程序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