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

03/12/2020
林鄭月娥︰區議會過去一年「吵吵鬧鬧」 正研公職人員需受國安法約制
 

 (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27-11-2020)

【公務員宣誓】現職公務員將一次過簽聲明 聶德權︰拒簽將影響升遷 工會冀清晰告知言行底線
 

 (眾新聞.26-11-2020)

令人憂慮的是港區國安法似乎已成為政府的萬能key,當遇上任何棘手的問題,都可以用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為理由,便繞過正常的程序來處理。現時部份區議會最令人失望的是一些非建制的議員一旦成為主流,卻好像過往建制派一樣有權用盡,濫用程序去打壓不同的聲音,以及在資源分配上偏袒自己人,未能做到公平公正,有點像粵語殘片被家婆欺壓的媳婦終於成了家婆之後,反過來又欺壓自己的媳婦!不過,這些議會程序的事務,應在議會的層面自行處理,就算要修訂法例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疇內的事,若動輒便搬出國安法來處理,是極壞的先例。政府近來不少舉措,都令人有愈來愈強硬,上綱上線的感覺,最初是新入職的公務員要宣誓,之後擴大到現職公務員、再放聲氣會進一步擴大到非公務員合約的人員、甚至所有「政府出糧、拿政府資助」的機構。在立法會幾乎沒有反對派、民間團體在疫情下難以舉辦大型的遊行集會下,政府若繼續得寸進尺,有風駛盡艃,恐怕只會令持反對意見的市民的憤怒愈積愈深,是掩耳盜鈴,沒有真正解決深層次社會矛盾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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