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性執法的惡果
一些政府部門讓人覺得選擇性執法,以及有一些異見人士的奇怪獨特遭遇令人十分困惑,這些都是新香港令人憂慮的現象。一個合法的政黨想搞一個籌款晚宴,每次相關酒店或酒樓都有千奇百怪的理由需要臨時取消宴會,雖然從來沒有官員會指出該政黨干犯了甚麼法例,亦沒有人承認暗中干預,但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大家應該不會當全港市民是傻仔,相信這一次又一次的晚宴被取消純熟巧合。
一些政府部門讓人覺得選擇性執法,以及有一些異見人士的奇怪獨特遭遇令人十分困惑,這些都是新香港令人憂慮的現象。一個合法的政黨想搞一個籌款晚宴,每次相關酒店或酒樓都有千奇百怪的理由需要臨時取消宴會,雖然從來沒有官員會指出該政黨干犯了甚麼法例,亦沒有人承認暗中干預,但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大家應該不會當全港市民是傻仔,相信這一次又一次的晚宴被取消純熟巧合。
這是個喜歡用數字包裝的年代,很多調查研究所得出的結果,就算與我們的常識和經驗有很大的落差,但只要憑著強大的機器不斷去吹噓,再加上相關團體自我催眠,那麼究竟市民大眾是否真正相信已經不重要了,反正那些團體就是信了。
動聽的口號雖然能夠引起關注,但若是掛羊頭賣狗肉的話,很快便會給其他人識穿,甚至引來反效果,令其他人失去信心,所謂民無信不立,政府的任何政策,絕不能單靠動聽的口號,而必須有相稱的內涵,更不要將市民當作無知的傻瓜,否則只能騙人一時,不能騙人一世。
權力愈大、責任愈大。
若能面不改容說香港現時的選舉制度是更趨「完善」,恐怕字典需要對何謂「完善」重新詮釋一下。
曾有笑話比較中港台及新加坡四地的法律精神:其一是法律沒有禁止的就可以做;其二是法律容許的才可以做;其三是法律禁止的仍可照做;其四是法律容許的也不可以做。至於如何對號入座,大家可以憑自己對各地的認識程度去判斷。不過,當中所反映的是所謂法治精神仍然離不開當權者的態度,以及法律首先是用來監控和管治人民還是約制政府權力的問題。
當一個制度出現被委任者有權選舉其委任者的話,利益輸送就必然會成為一個隱憂,若果一個制度的所謂完善,原來只是製造更多新的問題,根本就是自欺欺人!選舉制度其中一個重要的精神,就是要接受可能會出現一個未必符合自己期望的結果,然後努力在下次改變這個結果。
香港已進入了一個新的時代,不少過去我們一直奉行、認為理所當然的做事方式和社會規律,並不是逐步轉變,而是話變就變,例如明明看到一些制度在倒退,卻要睜大眼說這叫做完善!明顯已進入以長官意志為對錯標準的年代,要學習重新定義甚麼叫馬、甚麼叫鹿,然後說服自己鹿即是馬、馬即是鹿!在這個時候,不少人因為難以或者不想適應新的轉變,所以選擇或者被迫離開香港,移民甚至走難去到世界各地,這是香港人的悲哀!不過,大部份的香港人和信徒畢竟仍然是會留在香港的,如何面對政治社會環境的重大轉變,是教會和弟兄姊妹不能迴避的課題,若果只抱著鴕鳥政策,或者只是說一切交託給神,而不做一些應變計劃或者演習,恐怕當挑戰忽然降臨的時候,大家會措手不及。
面對一個愈來愈集大權於一身,而法律的紅線又不清晰,龍門可隨意移動的新常態,大家會有擔憂、甚至恐懼是很自然的,不會輕舉妄動也可以理解,但若果我們因此而甚麼也不敢做,恐怕亦不是一個愛神愛人的信徒應有的表現。在這種充滿挑戰的時候,其實最好先反思自己作為一個人、再加上作為一個信徒,我們的底線究竟在哪裡,先撇開我們有甚麼一定要做不說,起碼要不斷提醒自己有甚麼事是自己一定不應該做的。
過去幾年香港面對很大的挑戰和轉變,社會瀰漫著很多不滿和不安,一方面市民對公義、公平、對希望掌控自己的命運和生活方式的呼聲愈來愈高,甚至為了達到這個目標而不斷抗爭,可惜的是有些人因為急於達成目標而放棄了香港一直引以為傲的和平、理性、非暴力手段,令支持勇武抗爭,甚至不惜「攬炒」的香港人,在社會運動的高峰時期大幅上升,超越了不少市民和政府可以接受的底線。而政府透過嚴厲的法律和政治手段,再加上嚴峻的疫情,雖然令激烈的社會抗爭大致平復,但因此對香港前景失去信心而選擇離開的人亦不斷增加,對於未來應如何走下去,也許是時候大家應該反思一下過去幾年的立場、手段和態度有沒有問題,是否需要改變一下呢?
當人陷在高漲的情緒、緊張的環境之中的時候,是很難冷靜和理性思考的,惟有停一停、諗一諗,甚至嘗試易地而處,代入對方的處境,才能較為明白對方為何會有這樣的態度和回應,極少事情是只有其中一方有問題,全部都是對方的錯,而自己絕對正確的。我們所有人都是罪人,所有人都有自己的軟弱、盲點和醜陋的一面,我們沒有甚麼可以自誇的。無論政府或者市民大眾,若果大家真的珍惜香港,珍惜我們曾經擁有的許多寶貴的歷史、文化和生活方式,想走出現時的陰霾,我們一定要放低自己的憤怒和仇恨的情緒,才能夠有機會共同摸索出路。
〈孟子.離婁上〉說:「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大意是說只有仁心、善意是不足以治理國家,但是只有管治的方法和法律亦無法推行仁政。要有良好的管治,除了要有良好的意願,亦需要有合宜的方法,兩者缺一不可。
過去一年對於香港人來說是痛苦的一年,在政治上,政府和市民、以及不同政見的市民之間的對立情緒愈來愈嚴重,有人認為香港的死結在於政治制度不夠民主,市民的意願不能夠得到充份的反映,因此,強調今年9月立法會的選舉的焦點是在於民主派能否取得立法會一半以上的議席,以否決權來逼使政府在未來在一些重要的議題上讓步,但事情真的這麼簡單嗎?
民主制度本身並非完美的制度,只是一個較為理想的制度,這個制度除了假設人人生而平等,有權選擇與自己理念相近的人,代表自己參與決定影響自己日常生活的法例和政策之外,其實也是假設任何人都是有可能犯錯的,因此需要由選民監督,若果做得好可以繼續,做得不好便要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