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制

香港法庭正以斬件式承認同性婚姻

傅丹梅
明光社副總幹事
11/11/2020

2020年9月18日,高等法院有兩個就有關海外同性婚姻司法覆核案的判決,對於兩位司法覆核案的申請人,法官周家明分別判他們一勝一敗,吳翰林(案件編號:HCAL 3525/2019)及岑子杰(案件編號:HCAL 2682/2018)都是挑戰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是違反《基本法》第25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22條及第14條,對同性戀人士構成性傾向歧視。

平機會建議修例

平機會建議就21個涉及同性與異性配偶有不同待遇的範疇提出修例,是本末倒置的做法,因為其前設就是假定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都應該同樣被視為婚姻或猶如婚姻的關係,其做法是漠視民意,繞過公眾討論,製造既定事實,令香港就算未有同性婚姻之名,亦已有同性婚姻之實,為同性婚姻掃除一切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