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2024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明報.22-2-2024) |
23條立法已是勢在必行的事,由於經歷了2019年的社會事件,在穩定壓倒一切的大前提下,有關條文恐怕只會比2003年時更嚴苛,涉及的範圍更廣。不過,令人憂慮的不單是條文的寬緊,更嚴重的是問責官員、行政立法兩會的議員、以及有影響力的政界人士的態度。因為香港一些現行的法例,若嚴格執行起來,也可以是很嚴厲的,不過,過往很多時是備而不用,不會以嚴刑峻法去威嚇市民,令市民經常惶惶不可終日,或者動輒上綱上線,將一些不同的意見定性為對抗或「哽耳」;將苦口婆心的批評或幽默諷刺的提醒當作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過往在諮詢市民大眾意見的時候,起碼在態度上都較願意聆聽,讓大眾暢所欲言,不會好像今次一聽到負面的批評,就以好像對付敵人一樣的態度去打擊,甚至連對本來是自己陣營的批評聲音亦惡言相向,以這樣的態度和胸襟去諮詢意見,又有幾多人會傻得自投羅網,送上門被官員和為立法保駕護航的政界中人教訓,說不準還會成為對抗的罪證呢?在這樣的諮詢氣氛下,恐怕所有心存疑慮的各界人士都會明哲保身,避免講多錯多,最後變成有關法例在很少反對的聲音下順利通過,這種自我感覺良好的諮詢方式,根本無法聽取到真正的民意,當頭上有一把刀的時候,究竟還有幾多人敢於說真話呢?不過,一個不願意或不打算聽真話的官員或政府,其實是在賭自己的政治運氣,但不幸的是,後果則由市民大眾承擔!所謂「防民之口、甚於防川」,不讓人民自由說話,比起堵塞河川而可能引發的水災更加可怕。歸根究柢,立法不是最可怕,當權者的態度才是最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