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沒有告訴你的事實
7月初平機會主席周一嶽分別在立場親同運的南華早報和明報,刊登了兩篇文章。題目的大概意思是要尊重不同性別身份和性傾向人士,這是社會的共識。然而文章未有充分回應不同意見者的訴求,周一嶽上任短短兩個月,雖曾說分歧的意見要全面討論,但「得把口」的態度是令人失望。
周一嶽在文章中引用支持同運的小童群益會性向無限計劃於2009的調查,實在有偏頗之嫌。查看原調查報告,發現只有492份有效的問卷,而模式為網上問卷,人數和方法令研究均嚴重欠缺代表性。堂堂平機會引用滾雪球的單一調查,作為支持數據實在不足。周一嶽在南華早報中提及53%同志學生表示受到歧視,實際是整個樣本的四成!而周一嶽更沒提及原報告中「……有252位(64.3%)經歷大部分同學的正面回應」,包括「以平常心看待性傾向(61.7%)」,「表達接納支持(48%)」。假若未來單由平機會就不同性傾向人士歧視狀況進行公眾諮詢的話,其偏聽確實令公眾憂慮。
雖然是欠缺代表性的研究,但原來有不少學生能夠以平常心支持同性性傾向的同學,這是令人欣喜的。我們認同:「一個歧視個案都嫌多,要處理!」。學子要的是學習尊重和改善陋習的機會。難道社會大眾認為處理校園歧視,應該要用歧視法制裁學生嗎?品德教育,而非歧視法,才是處理校園歧視的最佳方法。
保障人免受歧視的目標,不一定要立一條弊多於利的歧視法來達成。明光社早在零五年在性傾向歧視條例的討論中,歧視法可透過懲罰叫人消音,卻沒有真正處理歧視的問題。(回應同性戀者的訴求,參看明光社的建議)至於不合理解僱的情況,我們認為政府應考慮修改勞工法,加入包括性傾向歧視和其他如年齡歧視、政見歧視等,一併處理。但周一嶽卻避而不談,完全沒有回應這可行的建議。
周一嶽又認為「每個家庭都可以定義自己的家庭價值,任何家庭模式都應該得到社會支持。」其實這正正反映香港官僚的奇怪邏輯:不同當權者定義自己的民主,不同在位者定義自己的普選。結果是真民主不得維護,真普選也化為輕煙。若任由個別家庭定義自己的價值,家庭價值也不知往哪裡走了。
當提及同志需要建立家庭時,周一嶽在明報指「……有些國家將同性戀列作違法。平機會相信,每個人都有自由去選擇與什麼性別的人結為伴侶,這是基本人權,不能受到剝削。」感謝周一嶽的提醒,香港正正是一個容許每個人都有自由去選擇與甚麼性別的人結為伴侶的社會。請問,現在有哪個香港人會因為和甚麼性別的人成為伴侶,而受到法律制裁?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周一嶽其實暗示香港沒有同志伴侶或同性婚姻法是歧視(這些都是同運的一貫說法,參考大愛同盟單張)。請告訴我們,平機會在甚麼時候,在哪個會議通過了認為法律上承認的同性伴侶或同性婚姻是人權?連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都未有此說法。
對於周一嶽的言論,我們質疑:一、平機會一直認為,修改法例以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是超出平機會的職責,那麼修改婚姻法就更非平機會的職責範圍。「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平機會主席需慎思。二、沒有同性婚姻法就等於同性戀者沒有家庭和社區支持?這邏輯未免有點荒謬!不管有沒有同性婚姻法,家庭和社區對同性戀者的支持也不會失去的。倘若周一嶽打從心底要越權,推動同性婚姻法,那平機會何不直接就同性婚姻進行諮詢?立性傾向歧視法根本毫不相干了。
周一嶽在南華早報表示逆向歧視只是某些人為了保留可以歧視人的機會而提出所謂的言論或宗教自由被無理壓制,所以要以正視聽云云。他表示「一個人仍然可以私下擁有自己的信念或教導子女的方向(private activities),只要不在公共空間表達或實踐(public activities) 」。我們不要、不可、不應忘記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條: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秘密地……實踐……;以及十九條: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堂堂平機會主席指出「個人只要不在公共空間實踐自己的信念」便不會觸犯歧視法,這言論公然違反人權,令人驚訝!
其實我們還是要感謝周一嶽,他的說法正正指出法例是不容許人在公共空間實踐個人信念的事實!只要「你」對不同性傾向人士所提出的言論及行動,有個人的異見和行動上的拒絕,法例就不容許(相反,只要你對不同性傾向人士所提出的相關言論及行動置若罔聞,你便不會犯法。)這豈不就是平機會確認了逆向歧視存在的鐵證。
周一嶽根本沒有仔細解釋外國的逆向歧視情況為何不會在港發生,也沒有認真瞭解問題的癥結。例如:老太太十年來一直賣花給一名男同性戀者,只是婉拒因同性婚禮而賣花,卻被控告及罰款;印刷商一直為同性戀者印製私人物品,只是拒絕接同運組織的訂單,卻被罰款;一直為同性戀者造蛋糕,卻不做同性結婚蛋糕……以上的情況都只是在公共空間實踐個人信念,而非歧視或拒絕同性性傾向人士(參看逆向歧視的最新討論)。周一嶽對於異見的言論、信念實踐,全都未能作出回應,在毫無理據之下,便將一眾向他反映不同意見人士的憂慮完全抹煞,視若無睹,令人不禁質疑平機會的公正性。
周一嶽短短上任兩個月,意見和所持「理據」已經完全偏側,公眾應質疑他會否成為同運的幌子。單看這兩篇鱔稿,要尋求共識,公平地解決問題,恐怕公眾不能寄望於平等機會委員會。
2013-07-04 明報 周一嶽 平等由尊重開始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704/-6-3008701/1.html
2013-07-02 SCMP “Discussion about gender and sexual orientation should start with respect” York Ch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