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的代價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3/03/2014

筆者參與了記協舉辦的「反滅聲」遊行及集會,作為一個前新聞工作者,雖然並不完全認同某些傳媒機構及評論員的作風,但要表態捍衞香港的新聞自由是義不容辭的,因為在香港這個政府認受性不足,財閥影響舉足輕重的社會,傳媒作為監察社會的第四權尤為重要。

相信不少人與筆者一樣,對香港傳媒的表現頗有微言,而傳媒公信力不斷下降亦是不爭的事實。不少傳媒機構自我審查,不敢開罪權貴、甚或向權力靠攏,對國內和香港一些侵犯人權和不公義的事情視若無睹。不幸的是,另外一些聲稱敢言的傳媒又往往譁眾取寵,內容充滿煽色腥外,在報道新聞時亦毫不持平,往往報道與評論不分,將自己的分析當作證據,將自己不喜歡的官員和公眾人物的言論扭曲,或將他們的小小錯誤無限上綱,對自己或同路人的明顯錯失卻輕描淡寫,往往嚴於待人,寬以待己,雙重標準。不少傳媒其實亦正亦邪,既在監察政府及權貴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同時亦附送不少歪理及偏見!不過,這是維護新聞和言論自由時難以完全避免的代價。

要捍衞新聞及言論自由,除了必須接納異見人士的反對聲音,亦要容忍一些我們不認同的聲音及表達方式的出現,寧可先發表,後批判,而不是一刀切禁止。對於一些只懂負面批評,或「有佢講冇人講」的節目主持及時事評論員,筆者並不欣賞,亦認為他們一些做法有違傳媒工作者應有的客觀持平。但與其要他們消音,倒不如努力提高受眾的批判思考能力,因為總不能在倒洗澡水時連嬰兒一同倒掉。以堵塞法去防止大眾發聲,歷史告訴我們是行不通的,惟有疏導法,像洪水一樣給予適當的宣洩渠道,將水引導往合宜的方向,才是有效的解決方法。新聞和言論自由同樣不能用堵塞法去處理,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結果只會令民怨沸騰,引來社會更大的動盪和不安。

其實,基督教傳媒有時亦需反省,不應自我審查,對一些敏感的內容,或在教內有爭議的話題毋須反應過敏,一律消音。信徒和所有香港人一樣,活在一個獲取資訊十分容易的年代,與其斬腳趾避沙蟲,倒不如正視問題,教大家如何面對。
 

曾經刊載於: 

《基督教週報》 2/3/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