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貴

私隱條例

在這個愈來愈重視個人私隱,以及個人資料會涉及許多法律和財務責任的年代,加強保護私隱是必要的,加上近年網上起底和欺凌成風,以《私隱條例》阻嚇一些容易對市民造成傷害的行為有其必要性。

記者要敢於對老闆說不

黃仲賢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20/01/2014

不少公眾人士都留意近日《明報》撤換總編輯事件,並有不少評論表示擔心編輯自主,甚至推論香港新聞自由受到威脅。但因為大多報道沒有仔細解釋編輯自主的定義,公眾或許錯誤以為,高層對總編任何的意見就是干預。但正如《明報》總編輯劉進圖所說,編務董事其實是有權責去就他的工作作出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