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

選擇性執法的惡果

一些政府部門讓人覺得選擇性執法,以及有一些異見人士的奇怪獨特遭遇令人十分困惑,這些都是新香港令人憂慮的現象。一個合法的政黨想搞一個籌款晚宴,每次相關酒店或酒樓都有千奇百怪的理由需要臨時取消宴會,雖然從來沒有官員會指出該政黨干犯了甚麼法例,亦沒有人承認暗中干預,但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大家應該不會當全港市民是傻仔,相信這一次又一次的晚宴被取消純熟巧合。

區議會修例草案

這是個喜歡用數字包裝的年代,很多調查研究所得出的結果,就算與我們的常識和經驗有很大的落差,但只要憑著強大的機器不斷去吹噓,再加上相關團體自我催眠,那麼究竟市民大眾是否真正相信已經不重要了,反正那些團體就是信了。

缺乏制衡

動聽的口號雖然能夠引起關注,但若是掛羊頭賣狗肉的話,很快便會給其他人識穿,甚至引來反效果,令其他人失去信心,所謂民無信不立,政府的任何政策,絕不能單靠動聽的口號,而必須有相稱的內涵,更不要將市民當作無知的傻瓜,否則只能騙人一時,不能騙人一世。

願公義臨近

曾有笑話比較中港台及新加坡四地的法律精神:其一是法律沒有禁止的就可以做;其二是法律容許的才可以做;其三是法律禁止的仍可照做;其四是法律容許的也不可以做。至於如何對號入座,大家可以憑自己對各地的認識程度去判斷。不過,當中所反映的是所謂法治精神仍然離不開當權者的態度,以及法律首先是用來監控和管治人民還是約制政府權力的問題。

市民的心聲

當一個制度出現被委任者有權選舉其委任者的話,利益輸送就必然會成為一個隱憂,若果一個制度的所謂完善,原來只是製造更多新的問題,根本就是自欺欺人!選舉制度其中一個重要的精神,就是要接受可能會出現一個未必符合自己期望的結果,然後努力在下次改變這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