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歧視條例》應再三思量
26/06/2017
近日再有團體到平機會請願,希望將現行《種族歧視條例》(《種》)的適用範圍擴闊到「新移民」。我們同意社會要協助新移民融入社會,亦明瞭新移民歧視在本地頗為普遍;[1]但眾所周知,由於《歧視條例》法網過大,我們對相關形式的立法一向份外審慎。
近日再有團體到平機會請願,希望將現行《種族歧視條例》(《種》)的適用範圍擴闊到「新移民」。我們同意社會要協助新移民融入社會,亦明瞭新移民歧視在本地頗為普遍;[1]但眾所周知,由於《歧視條例》法網過大,我們對相關形式的立法一向份外審慎。
我們對少數族裔人士的認識似近還遠,在香港各區我們經常看到他們,但現實卻甚少交流。直至看到愈來愈多少數族裔人士在電視上出現時,才發現他們也與我們愈來愈近;我們可能是同學,亦是玩伴。2001年香港約有42000名南亞裔人士(印度、巴基斯坦及尼泊爾),2011年已上升一半至約63000名,佔全港人口差不多1%。
人和人之間最遠的距離是偏見,明明彼此都在對方眼前,但比鄰若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