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強逼所有人認同

15/12/2022

拜登簽署法案 保障美國同性婚姻權利

  (香港01.14-12-2022)

美國國會通過了保障同性婚姻的法案大家不會太過意外,因為歐洲不少以天主教或基督教立國的國家亦早已通過了同性婚姻。二十多年前,在明光社成立之初,我們力竭聲嘶呼籲大家要關心來勢洶洶的同性戀運動,但不少人覺得我們有點杞人憂天,甚至認為我們的推論是危言聳聽的骨牌效應。慶幸的是經過我們鍥而不捨地向弟兄姊妹和社會人士解釋,不斷將外國的同運進程和真實個案翻譯為中文並廣傳之後,總算引起了一些教牧、家長和教師的關注,開始認真看待有關問題,加強了向政府、立法會議員和不同持份者的遊說工作,愈來愈多人如夢初醒,開始懂得同運慣用的技倆,以及明白要慎防一些以糖衣包裝的謊言。早在2005年,香港已有機會通過會為同性婚姻和領養掃除障礙的性傾向歧視條例,幸而眾教會和弟兄姊妹同心刊登了歷來最多人和團體參與,要報章用四全版才能刊登所有名單的聯署來表達我們的關注。之後又有數以萬計的人參與的公眾集會和遊行,強烈表達我們對維護一男一女婚姻和家庭的決心。香港能夠到今天仍沒有通過一些會間接承認同性婚姻的法例,大家的努力並沒有白費。 

不過,由於同運在西方國家已取得壓倒性的優勢,香港要完全不受影響並不容易,特別過去幾年在一些法院的案例已間接承認了同性戀伴侶可以擁有猶如異性婚姻的權利,未來亦不能太過樂觀。由於社會風氣轉變,以及年青一代愈來愈接受同性戀,也許終有一日香港亦會以某種形式直接或間接承認同性婚姻也說不定。不過,有一個更為重要的原則我們必須竭盡全力去維護的,就是縱使社會承認同性戀行為、甚至通過同性婚姻,但不能以法律強逼所有人認同同性戀行為,以及強逼教會和信徒為同性婚姻提供服務,並且必須維護所有人基於良心或宗教的原因,繼續公開反對同性戀行為和同性婚姻的權利。正如雖然法律上容許離婚和墮胎,不等於要強逼所有人認同這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同運最危險的地方,是打著多元自由的口號,卻用包容和反歧視作幌子去打壓異見的聲音。當然,最後亦必須提醒弟兄姊妹的是,在信仰上我們雖然不贊成同性戀行為和同性婚姻,但我們卻仍然要關心和愛護同性戀者,因為他們也是上帝所愛的兒女,神愛世人,包括所有和我們一樣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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