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命做個負責任的媽媽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0/05/2012

今年是龍年,在龍年效應之下,好多夫婦都希望生一個龍仔龍女。不過就算在其他年份懷孕生子,也是一件喜事。但是若果父母,或者男女朋友之間意外懷孕,他們又尚未打算有小朋友時,懷孕就未必是一個令人開心的事。

今星期有兩宗相關的新聞。協助未婚懷孕的機構母親的抉擇表示,在11/12年度收到相關的求助個案逾3,000宗,比上年升近1成,平均年齡只有14歲,最年幼的更只有12歲。經該機構輔導下,未婚懷孕者多選擇自行撫養嬰兒,但卻有不少人會選擇墮胎。

另一宗新聞是家計會去年引入藥物終止早期懷孕服務,為懷孕少於九星期的孕婦提供多一項選擇。服務由上年十一月至今差不多半年,已有160宗個案。家計會表示以藥物方式終止懷孕,孕婦毋須進行麻醉及手術,完全流產率為96.8%,並且無嚴重副作用。只有五位婦女有輕微藥物過敏、及一位出現腹痛的情況,全部均無大礙。

根據本地的法律,在兩名醫生的同意下,孕婦在懷孕期二十四周內便可以合法地在指定的醫院或診所進行墮胎手術。現在更能以藥物代替,一切來的簡單方便,亦能加強保障希望尋求墮胎的婦女的生命安全。

但我們要知道胎兒是有生命的,他不是一個等待被移除的無用組織。接受墮胎的婦女身體可以漸漸康復,但胎兒生存權有被人尊重嗎?

當未婚懷孕時,要作出墮胎的抉擇是艱難的,我相信孕婦的心情亦會十分難過。但我們不如退一步想想,與其在懷孕後面對如此困難的抉擇,倒不如在與情侶相處時保持恰當的身體界線,避免婚前性行為。當意外懷孕時,亦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作出一個尊重生命的選擇,若本身真的沒有照顧嬰兒的能力,也可讓孩子予人領養。

這星期日就是母親節的日子。在此祝世界上偉大的母親母親節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