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會與機構的協同效應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7/01/2023

基督教機構被稱為翼鋒教會,可能有人會以為機構只是教會的好幫手,是教會的前鋒而不是教會本身,這是美麗的誤會。教會的原文其實指的不是地方,而是被神呼召出來的群體,重點在於會眾,而機構同工作為回應神的呼召而聚集一起去事奉的群體,本身也就是教會,機構和眾堂會一樣,其實也是基督身體的一部份,與堂會是互為肢體,互相配搭的。由於大部份的堂會人力物力有限,難以全面兼顧神交託給眾教會的使命,而不同的機構往往是由於看到或回應不同的需要而成立,為的就是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

若果大家認同教牧同工應受加倍的敬奉,那麼機構的同工亦應該得到大家加倍的關心;因為,機構同工所做的,其實都是有關如何向不同的群體傳福音,培養弟兄姊妹和初信者,關心社會上有需要的群體(特別是那些容易被忽略的一群),為社會上不公平、不公義的事發聲,要彰顯神的公義與慈愛,用更美好的音樂去敬拜我們獨一的主,以及往不同的堂會講道和主領聚會,與教牧同工一樣全職參與事奉,雖然並非每個人都有傳道或牧者之名,但很多都有教導和牧養之實。機構和堂會其實應是最佳的拍擋,機構可為堂會提供一些事奉的專門知識、技巧和人才,而堂會可以善用機構的專長服侍弟兄姊妹和鄰舍,透過機構接觸更多不同的群體,以及使用機構的服務和購買他們的產品來支持機構的運作。

機構由於組織比較簡單,很多時都能迅速和靈活地回應一些信徒和鄰舍的需要,或者因應社會的變化而在事工上作出適當的調整。感恩的是有些教會對本身在機構服侍的會友,無論在奉獻和日常的關心都有一定的支持,不過,感受不到教會支持的機構同工其實也有不少,若果是自籌薪金的也許大家的關注和了解還會多一些,不過,香港大部份基督教機構的同工都不是自籌薪金,而是甘心樂意放棄外界更好的薪酬待遇,全心投入事奉的,基於不同堂會的傳統,他們未必會主動向堂會要求支持和關心,堂會若能主動向在機構服侍的會友表達關心,對他們來說其實是很大的鼓勵。

堂會對機構同工的支持,除了更多為他們提名代禱之外,更可以將他們服侍的機構列為特別支持的對象,以及邀請機構的同工分享他們的事工和需要,讓會友感到自己在機構的事奉並不孤單。有些堂會常常期望機構提供免費的講座或十分廉價的服務,卻忘記了機構的同工得工價也是應當的。對於機構來說,一些有能力的堂會願意付出多一些,才有能力為經濟能力較弱的堂會提供較相宜、甚至免費的服務。當然,作為機構同工的,絕不能因為薪酬待遇較外界低,以及因為機構強調愛心而忘記工作的質素和果效,既然機構就是教會,我們十分清楚自己事奉的對象是神,更要加倍用心去事奉,一些前輩忠心和卓越的服侍,應是每一個機構同工的榜樣。

面對持續的移民潮和退休潮,堂會和機構未來在財政和人手方面都會面對很大的壓力,若能加強合作,有助雙方可以更有效地保持事奉的果效和水準,現時堂會要聘請傳道牧者並不容易,大家由基督教報刊大量的招聘廣告可見一斑。相信幾年內要補充大批因為退休和移民而出現的牧者空缺殊不容易,而機構同工正好可以在講道、教導、佈道和培訓弟兄姊妹方面助教會一臂之力;同時堂會亦可以透過使用機構的服務,間接支持機構的營運。特別過去幾年在疫情之下,最活躍的多是服侍基層家庭和扶貧的機構,她們所得到的奉獻和物資亦較多,而許多以佈道、敬拜和培訓為主的機構都遇上不同的困難,許多服務被迫暫停,當社會邁向復常的時候,堂會若能善用這些機構的服務,間接也可以令機構復常,而有好的培訓、佈道和社關也是堂會可以復常、甚至增長的契機。堂會和機構應互為肢體而不是各自為政,我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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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由一群人到整個信仰群體

希臘文ἐκκλησία在新約聖經被翻譯為教會。這個詞在古代希臘可以指:一、一個定期被召集的團體、集會;二、隨便聚集起來的一群人;三、具有共同信仰的人、社群。在早期基督教文獻中,這個詞是指一群對以色列的神有共同興趣的人;它可以是指舊約以色列人的聚會或會眾,一個特定地區的基督徒,或全世界的基督徒群體。[1] 在《聖經》中,它第一次是在馬太福音出現,在十六章18節記載了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的這番話:「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而馬太福音亦是唯一有使用這個詞的福音書。


[1] 丹克〔F. W. Danker〕等編:《新約及早期基督教文獻希臘文大詞典(中文版)》(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3rd ed.),麥陳惠惠等譯(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09),頁464–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