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3年6月)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 (社關行動)
11/07/2013

國際

法百萬人反同性婚姻  市長拒主婚面臨刑責

縱然法國已於4月底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然而法國群眾仍然堅持於5月26日再次走上街頭以顯示反對同性婚姻的決心。這次遊行不但有支持傳統婚姻的團體和個人參與,亦有同志團體參加。他們認為孩子是需要在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環境下成長才健康。
 
5月29日,法國同性婚姻合法化後的第一場同性婚禮在蒙彼利埃市舉行,一對男同性戀者Vincent Autin和Bruno Boileau由市長Helene Mandroux主持結婚。然而,並不是所有法國的官員都支持同性婚姻。法國一個名為阿康格 (Arcangues)的小鎮,其市長Jean-Michel Colo宣布拒絕在他執政的市政府舉辦同性婚禮。一對同性伴侶已正式提出控訴,指他歧視和拒絕執行職務,他可能面臨五年徒刑及七萬五千歐羅的罰款。不過,即使他面臨訴訟仍堅持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並且是為了生兒育女。同性伴侶無法生育,這種平等是假的,是個大謊言,並強調自己沒有歧視。

巴西司法裁決同性婚姻合法化

全球最大的天主教國家、有近四千萬福音派基督教徒的巴西於5月15日正式確認同性婚姻合法化。這項決定是由當地的司法委員會以14比1票強制規定巴西各地政府的婚姻登記處必須頒發結婚證書給同性伴侶,實質等同於司法裁決同性婚姻合法化。
 
司法委員會強行批准同性婚姻惹起當地宗教界強烈不滿,亦有批評這決定違反民意甚至越權,強行將婚姻制度透過司法改變。事實上,根據兩年前一份民調,有超過55%巴西人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更不贊成法律給予同性伴侶收養子女的權利。巴西民眾在5月25日發起大遊行,有近十萬人出席,里約熱內盧市長Eduardo Paes及其他政治人物亦有出席。

美國同運發展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6月26日(三)以5比4裁定1996年起所推行的《婚姻保護法》(DOMA) 違憲,聯邦政府必須承認通過同性婚姻的州份所頒發的婚姻證書。這個決定讓同性伴侶擁有與異性戀婚姻同樣的褔利,如申請綠卡、免稅額等等。不過,最高法院並沒有為婚姻制度下定義,亦沒有要求全美各州承認其他州份的同性婚姻。另外,最高法院亦裁定加州當地保護傳統婚姻的組織無資格為《八號提案》(Proposition 8) 提出上訴,預計同性婚姻將會在加州重新執行。
 
此外,蒙大拿州十六年來一直將同性性行為定為罪行,4月18日,該州的最高法院廢除了這條法例,將同性性行為除罪化,踏出同運議程的第一步。
 
5月份,美國有多個州份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5月2日,羅德島州眾議院以56對15票通過法案; 5月9日,特拉華州參議院亦以12對9票通過法案; 5日後,即5月14日,明尼蘇達州參議院亦以37對30票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至今,當地已有十二個州份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美國共有五十個州、一個直轄特區)

本地
 

廿九名教會領袖發起《真愛同行牧養約章》

廿九名香港基督教教牧、神學院學者及機構領袖於5月12日的《時代論壇》刊登廣告,發起《真愛同行牧養約章》(約章) 聯署行動,並同時於網上進行宣傳,呼籲本港各基督教宗派、堂會、機構、教牧同工及信徒參與聯署。活動亦邀請所有聯署團體及信徒於7月21日出席於教會舉行的立約禮。(有關場地待定)
 
《約章》發起人包括余達心院長、梁家麟院長、楊詠嫦院長、林以諾牧師、蘇穎智牧師、關啟文教授等。《約章》提出八點基於聖經及牧養經驗而制定的指引供教會參考。約章內容將「同性性傾向」和「同性性行為」區分,並指出聖經是反對「同性性行為」,對於有「同性性傾向」人士,教會應耐心關愛及牧養他們,認識他們的掙扎,不要強行改變他們的性傾向。
 
《真愛同行牧養約章》全文及網上聯署
http://www.scs.org.hk/scs09/cosign/
 

終審法院裁定變性人可按變性後的性別結婚

終審法院於5月13日以4比1裁定《婚姻條例》及《婚姻訴訟條例》不接受於認可醫療機構完成變性手術的人士結婚屬違憲,認為女性的定義應包括已做變性手術的男變女人士,判W上訴得值。法院同時決定暫緩執行判決12個月,讓政府考慮立法事宜,法院同時聲明是次裁決與同性婚姻無關。

「激揚會議」同志牧師要求平權立法

由基恩之家和中大酷兒團契主辦的「激揚會議」於6月9日舉辦座談會,以「離開是為了回來,反思信仰與同運」為題,討論信仰與同志運動的關係。與會的同志牧師邵銘毅認為同志平權是基本人權,無需社會共識都可以做。而另一位同志牧師歐陽文風則稱傳統教會有「恐同文化」,逼使同志要脫離教會或選擇「入櫃」。他認為同志應離開教會,或找一間接受同性戀的教會。與會的出櫃藝人黃耀明則表示傳統基督教教會對同志有太多謬誤,希望多一點教會對同志友善。與會的外地牧者聯同香港、美國、中國等地的牧師和信徒發起聯署文告,支持同志平權,並對有教會反對立歧視法表示遺憾。

然而,有關文告和同志牧師的言論並未能反映香港主流基督教宗派的意見,而且有關文告亦有多處失實的論述。

國際不再恐同日2013

5月17日民間人權陣線及爭取性傾向歧視立法陣線於銅鑼灣街頭舉辦名為「法律之下,攣直平等」論壇,邀請戴耀廷副教授、莊耀洸律師、王惠芬等嘉賓分享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看法。戴教授則認為政府應研究制定一條法例,處理社會上所有歧視問題,包括年齡、宗教和性傾向歧視等,他認為這樣較易獲得社會支持。
 
會上有嘉賓認為立法並不會產生逆向歧視的情況,不過有聽眾指立法後將會對教育和言論自由造成深遠的影響,然而講者卻未有正面回應有關擔憂。

政府成立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於6月10日宣布成立「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取代「少數性傾向人士論壇」,由前平機會主席,中大副校長張妙清教授擔任主席。可是,其他獲委任的成員當中大多數都是立場親同的人士,未有將不同立場人士平均地納入諮詢小組內。而且,小組亦未有邀請原「少數性傾向人士論壇」的成員新造的人協會加入,令人不禁質疑小組的代表性。
 
後同盟和性文化學會代表約一百人於6月18日趁著諮詢小組舉行第一次會議,到政府總部請願,抗議政府帶頭歧視後同性戀者,並要求諮詢小組委任後同代表加入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