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捍衛新聞自由 ── 必須爭取編輯自主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2/02/2014

筆者由89年6月開始在香港電台擔任記者及新聞節目主持有10年之久,見證著六四事件以至回歸前後的歷史轉變。而轉職明光社將近15年,仍一直擔任記者團契顧問及報業評議會執委,不少心力也放在推動傳媒教育和傳媒監察,與大部份香港人一樣,十分珍惜香港多年來所享有的新聞及言論自由,因為一切都不是必然的。 

明報突然撤換總編輯劉進圖,以及商台即時解僱節目主持李慧玲,引起業界及不少社會人士關注香港的新聞及言論自由是否不斷收窄,中央及特區政府是否透過不同的途徑,令一些在輿論上有影響力的反對者消音。其實,除了極權政府之外,就算號稱尊重民主、人權和自由的社會,其政府、政黨、財團和不同的民間團體、甚至教會,都一直透過不同的方法去影響輿論,我們毋須亦不能反對他們想影響輿論的意圖,要關注的應該是他們用甚麼手段,以及我們自身為了捍衛新聞及言論自由可以「去到幾盡」。

香港是一個著重自由的資本主義社會,影響傳媒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利益,而得到或失去某些利益同樣可以令一個傳媒人心動。因此,不少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和在社會上具重大影響力的人士,皆透過給予獨家訪問或消息,去籠絡傳媒機構和記者,因為獨家訪問政要和風雲人物,以及可以率先報道一些重要消息,對傳媒人來說都是不易抗拒的誘惑。有時為了討好對方,便會有意無意地避重就輕,小罵大幫忙。

另一方面,對於依賴廣告維生的傳媒,不刊登廣告(或以抽起原定廣告作要脅)、拒絕接受訪問或拒絕擺放(針對免費報章),以封殺傳媒的收入來源及其吸引讀者的賣點,也是容易令傳媒機構考慮妥協的殺手鐧。當然,更直接的方法就是收購有關傳媒,然後撤換不識時務者,招攬懂得揣摩上意的人,以建立自己的班底。其實,現時不論左中右的報章和傳媒機構,幾乎皆落在立場鮮明或有明顯利益考慮的財團或富豪手中,作為傳媒老闆在與中央及特區政府,以至不同界別人士交往時,往往也可以獲得一些無形的利益及禮待(如人大、政協的銜頭),這也是一些傳媒機構不斷虧蝕,但仍有人願意不斷注資的原因。他們的目的不是做「傳媒人」,而是做「傳媒話事人」。

香港一直以來無法建立的就是編輯自主的機制和傳統,老闆干預新聞日常運作的情況司空見慣,不單傳統左派報章受到背後的黨組織影響。不少暢銷報刊(包括強調支持民主自由的報刊),其老闆不單直接干預日常新聞的運作,在一些關鍵時刻(例如選舉及政制的諮詢時)更會跳到台前指指點點。由於老闆有影響前線新聞運作的傳統,於是統戰了老闆,就可以收編該傳媒機構。當老闆為了取悅中央或特區政府而要令一些反對政府的聲音消失,與老闆為了自己的政治立場和個人目的,將傳媒當成推動個人理念的工具,公器私用,對新聞自由和編輯自主的傷害,其實是大同小異的。

因此,要捍衛新聞自由,我們最需要建立的應是編輯自主的文化,總編輯只應按新聞專業的判斷,去決定日常編採的方針和策略,如何判斷新聞的重要性、版位大小及回應方法,老闆根本不應置喙。傳媒不是為老闆個人服務的,老闆(投資者)的角色應該是決定該傳媒(報刊)的基本定位,例如讀者群(包括年齡、教育背景和社會階層等)或風格(例如嚴肅、輕鬆、諷刺、甚或是否用方言俚語等),老闆當然可以期望有盈利,有更多人刊登廣告(這是市場及推廣部門同事的職責),但編輯部與老闆和市場部皆應互相獨立,不會直接干預對方的日常工作及決定。

老闆若果一旦不合理地干預編採的工作,記者和編輯應該挺身舉報及反對,才是真正的捍衛新聞及言論自由。可惜,一直以來香港的記者皆未能團結,成立強而有力的行業公會(很多記者皆沒有主動加入香港記者協會),亦有老闆明示或暗示員工不准加入記協或其他記者專業團體,令記協無法成為一個足以和傳媒老闆抗衡的組織,既不能就編輯自主建立一個權威的論述,亦不能有效監察傳媒和記者的專業操守,捍衛傳媒的公信力。當出現一些老闆干預前線新聞工作的時候,亦沒有能力為記者行家挺身而出。於是,形成了記者敢於挑戰任何權貴──除了自己老闆的悲哀。今次明報和商台事件,最值得注意的不是某一個人的職務是否可以調動,而是傳媒工作者能否團結起來,一起要求老闆和管理層增加透明度及回應員工的合理訴求。

新聞自由的未來,不是繫於個別的傳媒工作者身上,而是繫於我們能否建立一個客觀、公正、按專業判斷而不是長官及老闆意志作為編採方針的傳媒生態,無論任何人在位都必須遵守。市民大眾最需要支持的不僅是個別的傳媒人,而是向老闆公器私用,將記者當作「馬仔」和「打手」的心態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