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肚卻借不了親情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9/10/2010
專欄:時事木人巷

超級富豪的長子雖然未婚,但在美國買卵借肚誕下三名男嬰,成為城中的熱話。對於恨抱孫的富豪來說,當然是一件喜事,而三名含著金鎖匙出生的小朋友亦令不少人羨慕,不過,一出生便人為地令他們沒有母親,究竟對小朋友是否公平呢?是否有錢就可以彌補被逼和母親分離之痛呢?

根據一些研究被領養小朋友心理的書表示,就算養母痛錫他們,但他們未懂性開始,已經會由於被生母遺棄而產生強烈不安的情緒,影響他們不容易與養母建立親密的關係,以及將來對其他人的信任,若果處理得不好,對他們的成長會帶來負面的影響。

雖然香港的單親和假單親家庭愈來愈多,在單親家庭成長的小朋友亦不一定會出現問題,但大家必須承認,若果有父母一起去照顧,最能滿足小朋友在成長時候的不同需要,以及建立較健康的性別角色和自我形象,這些需要很多時並非有錢便可以解決的。

今次的事,很明顯又會給人「錢大過法」的感覺,因為香港有關借肚生仔的法例相當嚴謹,只容許不育夫婦委託代母懷孕,但不容許選擇胎兒性別。法例的精神是希望避免像外國一樣出現「爭仔」訴訟及倫理道德的爭拗;而委託代母的夫婦亦要承擔一個風險,就是不能強制代母履行合約,一定將嬰兒交出,目的是避免代母變成商業活動。

其實,不論領養、捐精、捐卵和借肚,大家不應該只考慮父或者母的意願,更加要考慮小朋友的福祉,令小朋友一出生便成為無母的孤兒是不道德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