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愛履行公義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2/10/2013

近來教會和社會就不少議題陷入爭議,不同立場的市民和弟兄姊妹出現愈來愈嚴重的分歧,甚至勢成水火。其中兩個甚為惹火的議題就是同性戀以及和平佔領中環。

關於同性戀,有人認為連一向保守的天主教,教宗方濟亦站出來呼籲大家寬待同性戀者和墮胎的婦女,不應執着細眉細眼的規條,不能一味譴責,因此,教會應改 變在同性戀問題的立場。其實,筆者關注同性戀運動十多年,一直提醒弟兄姊妹,要清楚區分同性戀運動和同性戀者,我們要反對的是與性解放運動掛鈎,將同性戀描述為與異性戀同樣美好,甚至禁止別人反對同性性行為和同性婚姻的同性戀運動,而不是要針對同性戀者。對於同性戀者,教會應抱持拒絕罪行,關心罪人的態 度,因為我們每一個其實都是需要上帝恩典的罪人。指出同性性行為是罪,只是讓同性戀者了解自己生命的本質,而不是要拒絕或貶低他們。

至於不應一味譴責,其實在面對其他罪行的時候亦一樣,正如教會反對墮胎及離婚,當有人詢問教會的立場時,教會應清楚表明,但不等於每一次遇到曾經有此軟弱的 弟兄姊妹,都要提醒對方一次,甚至譴責。因為人除了性傾向、性行為之外,其實生命和生活上仍有很多需要我們關心的地方,大家毋須只放大他們生命中的某一部 分,而忘記其他。

另一方面和平佔中究竟有沒有聖經的支持,弟兄姊妹應否參與「違法」的行為,不同的牧者可說是各執一辭。個人認為這個本 來就不是聖經原則的問題,而是大家對香港社會形勢的判斷,以及評估如何有效地建立更為民主及更能向市民問責的選舉制度的方法。個人認為佔中並沒有違反信仰 中堅持以愛履行公義的原則,不過,大家亦不能以信仰的角度來指出佔中是唯一符合現時香港最大利益的手段。此外,大家亦不應要求教會及弟兄姊妹一定要就是否 支持佔中表態。

教會和弟兄姊妹之間無可避免會面對分歧和爭議,對何謂公義和如何履行公義會有不同的看法。其實,真正履行公義不是以為自己代表真理,以及自己的判斷一定正確,而是以謙卑的心,聆聽異見人士的意見,以愛去包容和回應,而不是將對方妖魔化。
 

 

曾經刊載於: 

《基督教週報》 第2562期  29/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