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會說謊──拆解研究調查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19/03/2015

社會資源有限,要決定公共政策的時候,研究調查便十分重要。例如要量度一項社會服務的成效時,可能會研究服務使用者在使用服務前和後的分別。有些研究調查則是調查市民的意見,看看他們對某些社會議題的看法或對社會服務的需要等等。不過,亦有一些是由關注特定社會議題的團體和政黨,自行或委托學術機構以社會科學調查的方式進行民意調查,然後再選取個別的數據以支持自己的立場。踏入選舉年,我們要小心認識民意調查,以免墮入「被代表」或「過度解讀」的危險。

 

量性研究—小心問題設定

一般而言,民意調查會分為量性研究(Quantitative research)和質性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前者涉及是將大眾的印象、概括意見與日常生活經驗歸納,以量化的數據表達出來,例如研究性傾向歧視的問卷可能會有這樣的問題—「你是否同意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而答案選擇是「非常同意、同意、不同意、非常不同意、無意見」。「反歧視」的語意闊、陳義高,問題容易引導受訪者,卻沒有令受訪者明白歧視的深淺、嚴重程度、立法的後果。有關這種調查的潛在的問題,筆者早已在今年1月撰文討論,在此不贅。[1]

早前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委托香港理工大學進行的《公眾對性傾向歧視意見》[2] 和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委托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進行的《香港市民對不同性傾向人士之權利意見調查2013》[3] 就是以量性研究進行。

 

質性研究—小心代表性

質性研究則是按特定的受訪者所處的情或特徵進行個案調查,所重視的是受訪者的個人經驗和主觀感受,調查員藉交談,了解受訪者對社會議題、服務的認知和感受。調查會以焦點團體訪問(Focus group interview) 及深入訪談(In-depth interview) 進行訪問。而訪談的方法又可以分為結構式訪談(Structured interview) 及非結構式訪談(unstructured interview)等。前者會事前設定一些標準化問題,例如「你在工作場所受過怎樣的性傾向歧視?」等。後者在問題的限制上則較少,除了部份的訪問重點,亦會鼓勵被訪者盡量多談感受和經驗。調查結果很大程度因著訪問員對議題的認識、態度等而受影響。而且,這種調查只能代表部份人的觀點,未必能代表整個同類族群。假如拿著這些研究作為支持某些政治主張的話,顯然有以偏概全之嫌。[4]

值得留意的是平機會委托中文大學進行的「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可行性研究」的其中一種研究方法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委托政策廿一就歧視性小眾的個案進行的研究正是以這種方法進行,並將於年內公佈調查結果。

 

帶著批判看研究

無論是量性或是質性的研究,兩者同樣需要面對「限制」(Limitations) ,關鍵在於研究團隊如何避免這些限制嚴重影響研究結果。對於未曾接受過社會研究訓練的朋友來說,Darrell Huff的著作How to Lie with Statistics(《統計數字會撒謊》)提及的方法或許有助我們閱讀研究調查時多帶一點批判性。

一:誰說的?

不同的政黨會定期就關注的社會政策發表民意調查,例如某政黨在2014年7月發表「興建機場第三條跑道」的調查,[5] 他們指有接近54%受訪者滿意機管局的環評報告,67%市民認為當局應盡快興建第三條機場跑道。最後,該政黨以此作為支持政府盡快興建第三條機場跑道的理據。其實該政黨早於2011年已倡議建設第三條跑道,[6] 對此議題早已有鮮明的立場,調查在未有交由第三方的學術機構進行下,調查的對象是誰?是否持平客觀等都是值得思考的問題,否則調查結果有瓜田李下的情況。

二:他是如何知道的?

研究方法亦要小心注意,例如由同志團體發起「不同性傾向/跨性別人士歧視現況問卷調查」,[7] 以網上問卷形式進行調查。有關團體該如何確保樣本是隨機和有代表性呢?會否只片面觸及活躍的同志群體,而漠視後同性戀者或其他隱藏的性小眾?

三:是否偷換概念?

不同機構常就性傾向及性別認同的歧視進行調查,當中常提及的問題包括「你認為香港應唔應該有法例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或「請問你同唔同意香港應該有法例保護因性傾向而被歧視嘅市民?」。[8] 這種問題的弊處在上文已述,需注意的是即使有不少人認為可立法,亦只可推論出個別修例以保障嚴重受歧視的特定範疇,而非一刀切的《性傾向歧視條例》。

四:這個資料有用嗎?

要注意研究調查中的問卷設定對於議題是否有用,例如有些調查以場景式的問題收集受訪者對性傾向歧視的同意程度──「假如有僱主因為公司宗旨同職位要求,而唔聘用同性戀嘅應徵者,你同唔同意應該被視為歧視呢?」,[9] 雖然有59.7%受訪者同意這是屬於歧視,但如何消弭職場歧視,調查卻留白。結果只幫助我們了解社會對歧視的看法,但以此作為支持立法並排除其他可能性則不是充足的條件。

 

帶著批判的心看研究

任何調查難免會有限制,因此在進行調查前,工作團隊理應抱著客觀、公正的態度從文獻回顧(Literature Reviews) 了解議題,避免因個人立場影響調查結果。

踏入選舉年,我們將面對大大小小不同的研究,小至對現任區議員的看法,大至影響全港的政策都可能包括在內。而這些調查數據亦可能再次影響市民對不同議題的支持程度,若不希望被偏頗的研究影響,我們便應帶著批判的心仔細看清楚研究報告內容,然後再作出個人判斷。

 


[1] 「問卷問題要具體 回歸務實化分歧」,明光社,2015年1月8日,網址:http://www.truth-light.org.hk/article/title/n5153

[2] 香港理工大學,《公眾對性傾向歧視意見》,2014年,網址: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9FgA815DZmbU9oNEQzcFoxakk/view

[3]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香港市民對不同性傾向人士之權利意見調查2013》,
網址:http://hkupop.hku.hk/chinese/report/LGBT_CydHo2013/content/resources/report.pdf

[4] 例如彩虹行動在提交給立法會的文件中引用了《同性伴侶的暴力--倖存者的求助決定》的質性研究,該研究指有九位同性戀人士曾經歷被同性伴侶暴力對待,便被該團體引用作支持自己立場的論據。網址:http://www.legco.gov.hk/yr14-15/chinese/panels/ws/ws_dv/papers/ws_dv20150112cb2-614-5-c.pdf

[5] 「自由黨青年團就『興建機場第三條跑道』問卷調查公佈」,自由黨,2014年7月17日,網址:http://www.liberal.org.hk/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02&mid=50&lang=tc

[6] 「自由黨回應《香港國際機場2030 規劃大綱》諮詢文件」,自由黨,2011年9月2日,網址:
http://www.liberal.org.hk/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985&mid=44&lang=tc

[7] 「不同性傾向/跨性別人士歧視現況問卷調查」,香港基督徒學會,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207417269430372/

[8] Centre for Comparative and Public Law, the Faculty of Law,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Public Attitudes towards Gays and Lesbians and towards Sexual Orientation Anti-discrimination Legislation”,
網址:http://www.law.hku.hk/ccpl/pub/Policy%20Paper%202%20(English%20Final).pdf

[9] 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