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我有曲解福柯嗎?
生命倫理雙月刊 4期 (p.3)
20/07/2010
當談到福柯時,筆者已預算一定有人指控我對福柯的理解是錯誤的。正如我在以前的論文指出:「傅柯的思想很複雜,不單在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重點,而且包含很多看起來互不相容的元素,但我們若了解後現代精神對差異、斷裂、遊戲和創新的喜愛,這也不足為奇」 。[1]
事實上在當晚講座的筆記中我也指出有「2個Foucault:激進─權力皆惡(Incoherent!);較溫和─權力皆危險,但有時也是合法或有需要的(Acceptable)」)(頁4)。我講座中集中批評的是激進的褔柯,因為這較多被援引為社會批判的工具。而第二種詮釋方法則把福柯的這句說話當作座右銘:「每一種權力關係自身不是壞的,但是它總包含了危險。」[2]即是說福柯並不是宣告另一種普遍真理,也不一定絕對化置疑化。他只是提倡要在特定歷史處境中指出權力與真理千絲萬縷的關係,去識別具體的權力網絡和機制。
在以上論文我指出這種詮釋也是可接受的(或許並沒有唯一的福柯),但這觀點不完全排斥真理的宣告和規範性的模準,所以不能太輕率地對他人作出權力的指控。我歡迎任何人以學術角度探討我對福柯的理解是否正確,我建議他可先讀完我的論文,再按照原著作出指正,而不是執著我在講座中的片言隻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