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門造車抑或良政善治?

29/01/2026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夏寶龍囑立會監督政府不「越位」 研討會46次提「行政主導」 立法司法「不能拆台」

  (明報. 27-01-2026)

巴士安全帶新例源於大埔車禍建議 翻查當年報告未提強制乘客佩戴

  (香港01. 28-01-2026)

所謂一法立、一弊生,當有新的法例出現,自然會帶來新的問題,事前的溝通和部署十分重要,可惜的是在高舉行政主導的今天,因為立法會很樂意配合政府,而不論立法會或民間的反對聲音都很容易被形容為軟對抗,令不少人選擇噤聲,許多諮詢工作都被省略了,正因如此,一些本來有良好意願的政策或措施,都因為推行的手法和細節出現問題,結果好心做壞事。為官的實在有必要再思考一下《孟子•離婁上》所說:「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了解為甚麼只有良好意願不足以處理政務,只靠訂立法律亦不能自動有效地執行,這亦是現時行政主導下的盲點,因為一切法律要通過太容易了,有關官員事前根本不覺得有需要去諮詢不同持份者的意見(特別是最直接受影響的一群),只是閉門造車,以自己沒有實際經驗的「好心」,自我感覺良好地為「想像中」的人民服務,更將一切不中聽的批評亦當作軟對抗,在諮詢架構、甚至議會亦「冇得留低」。

今次市民大眾的反應和垃圾徵費十分相似,就是一些負責的官員以為一些有良好意願,對市民有長遠利益的法律,應該順理成章便可以通過及執行,根本毋須花時間作詳細諮詢,以彰顯本身是「良政善治」、有高效率的政府。可惜制定政策的人本身往往又不是真正的用家,他們根本不了解前線的實際情況,自己又不是真正受影響的人,於是便掉以輕心。當市民大眾有強烈反應的時候,根本亦未曾事先反覆想過不同的可能性,未考慮過如何應變,只能靠天份靠急才(若有)去回應,最後為了安撫反對者更可能草草收場,結果原來的良好意願又束之高閣,要等下一次再出現嚴重的交通意外才舊調重彈!

官員閉門造車由來已久,正如我以前所說,設計和管理單車徑的人自己根本沒有親自到單車徑走一轉、甚至令人懷疑他們究竟是否懂得如何騎單車,因為許多單車徑都缺乏清晰的指示,當大家踏單車去到一些十字路口或分叉點,根本不知下一段路究竟在哪個方向,只能憑直覺或者運氣作選擇,許多時行了一段才知此路不通或者已入歧途,又要回到起點!一個不重視諮詢、只講求行政主導(甚至霸道)的政府,就算有良好意願,亦無法真正回應市民的需要。還是那句:「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