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對抗

閉門造車抑或良政善治?

所謂一法立、一弊生,當有新的法例出現,自然會帶來新的問題,事前的溝通和部署十分重要,可惜的是在高舉行政主導的今天,因為立法會很樂意配合政府,而不論立法會或民間的反對聲音都很容易被形容為軟對抗,令不少人選擇噤聲,許多諮詢工作都被省略了,正因如此,一些本來有良好意願的政策或措施,都因為推行的手法和細節出現問題,結果好心做壞事。

小心現代文字獄

「軟對抗」是一個十分危險的概念,因為被指控的一方往往沒有回應及辯解的機會,但就會被人特別對待,若果被指控的一方真的觸犯了法律,執法部門只要依法辦事,再由法庭裁決就可以了,不應「未審先判、冇得上訴」。

第四權之責

現代社會講求專業和分工,莫說隔行如隔山,連在同一行業內的分工也愈來愈精細,許多時,同一行業的不同部門如何運作,大家也要花上不少時間和心力才能明白。當在行內有備受尊崇,著作等身的頂尖人才演講,其他專家趨之若鶩,爭相入座可以理解,聽得明白的自然覺得獲益良多,聽不明白的亦會自愧才疏學淺,這是對知識和識見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