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戲劇──應用於互動交流、體驗及生命教育的戲劇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11/12/2023

孩子們,我們愛弟兄,不要在言語和舌頭上,而要在行動和真理上。(約翰壹書3:18《環球聖經譯本》)

 

「劇場」不單有其藝術的可觀性,也可讓人參與其中,讓個人或特定群體聚在一起,實務地成為可供人介入,提供溝通、發展、賦權與表達等方式的平台;帶有教育及讓參與者「做中學」(learning by doing)的功能;可以稱這類劇場為「應用劇場」。筆者剛修畢香港演藝學院戲劇藝術碩士課程,於學習戲劇教育的過程中,認識及參與製作過一些應用劇場。希望藉此文章分享及介紹部分應用劇場的特點,並提供實例,讓更多人將「應用戲劇」變成交流、體驗及生命教育的工具。

相信不少人把「戲劇」理解為「演戲」,即是在電視、電影及舞台才發生的虛構故事,似乎和我們日常的生活有某程度上的距離。所謂「人生如戲、戲如人生」,生命中有不少故事充滿戲劇性;而聖經也有很多故事、場景,教導人應用於現代生活中,也絶不過時。

打破「第四面牆」

在傳統劇場中,演員於台上鏡框式三面舞台中演釋故事,他們要假裝沒看見前面的觀眾,而觀眾亦只能觀看台上發生的事,不能介入或改變。若觀眾能打破隔著觀眾與舞台演員中間的「牆」,走入故事面對困境,有機會作反思、行動及回應;甚至可嘗試改變劇中一些狀況或給予援手,相信其體驗和感受也不同。如能互相分享及聆聽,「戲劇」不再只是娛樂、要觀眾被動地接收信息,而是一種手法,可被應用,成為群眾參與及互動學習的場景,是用作交流經驗及結合群眾智慧的地方。觀眾不再只是觀眾,可以成為參與者,被賦權發聲,有空間去表達自己的想法。

不過,「應用劇場」這名稱只是一把大傘子,在它之下有很多不同的劇場形式,如一人一故事劇場、論壇劇場、過程劇、編作劇場、口述歷史劇場、人種誌劇……還有許多許多不同的形式。以下和大家分享一些在香港已經於社區、教會及學校被應用的劇種,大家日後可以多加留意及參與。

一人一故事劇場(Playback Theatre)──不少應用劇場佈景相當輕便,在社區中隨便搭起簡單設置,就可成為劇場;街坊到來坐下,就可參與其中,「一人一故事劇場」就是其中之一。只要有幾張椅子、一些顏色布匹及簡單的樂器,加入一群善於聆聽及即興的演員,就能組成團隊演出一人一故事劇場。

一人一故事劇場的演出大多有特定主題,主持人會邀請觀眾分享自己對該「主題」的感受,以至一些相關的故事,演員們及樂師會即興演出分享者的感受或故事,當禮物送給他們。當觀眾分享及聆聽,慢慢便形成互相尊重及接納的氛圍,連繫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情感。有不少人認為自己的故事能立即被演員演繹出來,感到相當奇妙,有被人理解及被安慰之感;所以一人一故事劇場深受喜愛。有基督教團體提供了一人一故事劇場訓練,培訓演員服事社區。他們最近於觀塘海濱公園演出,筆者有幸成為當中一員,聆聽觀眾分享的故事。

論壇劇場(Forum Theatre)──劇場可以用作討論的平台,論壇劇場是一個很好的方式。它是「被壓迫者劇場」的其中一種形式。由演員在研究被壓迫者的處境後演出或由被壓迫者親自演繹,呈現他們面對的困境。

這劇場特別之處是觀看的參與者不單是觀眾,而是「觀演員」(Spect-actors):既是事件的「觀察者」,透過丑客(Joker)的帶領,一起討論幫助劇中主角改善現況的策略,並有機會走入舞台成為「演員」。當劇情重演時,觀演員於舞台中可替代劇中人介入,嘗試改善困境,並繼續討論各種策略的效用;結合群眾智慧,團結地為主角改變困境。有參與者表示論壇劇場是新穎的討論方式,在參與介入過後,更能增添同理心。就算未能完全改變事情,以行動去幫助,總比沒有行動好。論壇劇場亦可以稱為改變困難的「預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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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劇(Process Drama)──這是基於一個前文本(Pretext),以一篇新聞、一部電影或一本小說作起點,再細心設計一個讓參與者一起經歷故事過程的框架,讓他們個人或與小組一起即興創作,並發掘事件未知的部分,從中體會故事裡不同角色的感受,以不同的角度去理解事件。由於它能使參與者不斷轉換角色經歷事件,可增強參與者的同理心。曾有戲劇教育團體於香港推行「酷凌行動」(Cooling Conflict),過程劇就被用作改善校園欺凌的教學手法之一,將它與論壇劇場互相配合,提高學生對同學間的衝突的覺察,在欺凌事件發生前,先主動作出緩和行動,改善校園氣氛。

劇場可以在任何地方

應用劇場中的劇場,不一定在劇院的舞台,可以在任何讓人體驗到更多的地方,也可以在讓人發聲、能被人看見、讓生命交流的地方。而編作劇場、口述歷史劇場、人種誌劇等形式則是收集參與者對生命的疑問或關注群體(如長者、少數族裔等)的經歷或生活點滴,經過一段追尋、探索及資料搜集的時間,再經過分類、篩選及藝術處理來呈現給觀眾欣賞。重點是演出者不一定有很高造詣,長者、弱勢社群都可以被賦權去演繹自己的故事。

以下為部份實用參考書,讓有興趣的朋友繼續鑽研,了解更多:

  1. 李俊亮與黃婉萍(2017)。《劇場的用家》。香港: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香港分會有限公司。
  2. 舒志義(2012)。 《應該用戲劇 : 戲劇的理論與教育實踐 》。香港:香港公開大學出版社。
  3. 林玫君與歐怡雯(譯)(2007)。《酷凌行動 : 應用戲劇手法處理校園霸凌和衝突》(原作者:John O’Toole,Bruce Burton & Anna Plunkett)。台灣:心理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原作出版年: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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