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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傾向歧視立法
關啟文 ,整理:蘇桓泰
| 博士・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副教授
29/03/2005
早前,性權會主席邵國華在香港基督徒學會出版的刊物《思》發表了一篇題為『性傾向歧視立法--- 需要與誤解』的文章,筆者看畢文章後,對其觀點不敢苟同,認為當中有很多謬誤,故藉此機會作簡短回應。
謬誤一:大眾無權決定小眾(即同性戀者)的命運
早前,性權會主席邵國華在香港基督徒學會出版的刊物《思》發表了一篇題為『性傾向歧視立法--- 需要與誤解』的文章,筆者看畢文章後,對其觀點不敢苟同,認為當中有很多謬誤,故藉此機會作簡短回應。
謬誤一:大眾無權決定小眾(即同性戀者)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