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性罪行法例:性別不公、定義模糊與改革滯後
15/05/2026
筆者在學校主持性教育講座時,常向學生講解香港性罪行法律,而學生的反應往往是大呼不公。這種情緒絕非無理,因為香港現行法律確實存有過時觀念,導致執行上出現嚴重的性別不公。
筆者在學校主持性教育講座時,常向學生講解香港性罪行法律,而學生的反應往往是大呼不公。這種情緒絕非無理,因為香港現行法律確實存有過時觀念,導致執行上出現嚴重的性別不公。
保安局在2021年1月向立法會建議訂立窺淫罪、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罪,以及兩項關於發放私密影像的罪行,但未有納入「拍攝衣領」。有立法會議員對此不滿,認為女性胸部也是私密處,保安局官員回應稱立法要考慮性別中立原則,如果只針對女性衣領拍攝胸部的行為,有幾個棘手問題要想清楚,包括男性和女性的接受程度不同等。
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XII部列出本港的性罪行及相關的罪行,但當中有些條文已不合時宜,甚至出現不少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