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不是寵物
在封建社會,有人為了傳宗接代而將女性當作生育工具,當生了兒子之後就「要仔唔要乸」,將嬰兒的生母趕走,這是令人氣憤的可恥行為!但今時今日,一些人卻將這種可恥行為去污名化、美化、甚至合法化,也忘記了合法不一定就是合理,很多人做的事亦不等如一定就是美事;借合法而做一些違反公平、公正、公義的事,每天都在不同的地方發生;
在封建社會,有人為了傳宗接代而將女性當作生育工具,當生了兒子之後就「要仔唔要乸」,將嬰兒的生母趕走,這是令人氣憤的可恥行為!但今時今日,一些人卻將這種可恥行為去污名化、美化、甚至合法化,也忘記了合法不一定就是合理,很多人做的事亦不等如一定就是美事;借合法而做一些違反公平、公正、公義的事,每天都在不同的地方發生;
應否墮胎的確會令一些婦女陷入極大的困擾,例如因姦成孕;亂倫成孕;未成年少女懷孕;繼續懷孕危害母親的健康、甚至性命;以及懷有嚴重先天性疾病的胎兒等等,此外,在一些封建和落後的地區,不少婦女、更有女童被當作生育工具,對於是否願意懷孕根本沒有任何主權,甚至危害到她們的性命……不少人起初支持婦女有墮胎權利的原因,相信也和上述原因及關心弱勢有關。
尊重生命是普世價值,但生命始於哪一刻卻眾說紛紜。有說是受精一刻,也有人認為是能偵測到胎兒心跳的第六週,亦有人認為是胎兒離開母體已可以存活的24週。這不單只是醫學問題,也是政治、倫理及神學的問題,法例如何設定合法墮胎的界線,也是女性身體自主權與胎兒生存權兩種論述的角力。
有關墮胎的問題爭論多年,一直以來都是在支持婦女權利和支持生命價值之間各執一詞,而在婦女權利日漸受到重視的地區,合法墮胎已是難以逆轉的趨勢,甚至在不少地區,可以墮胎的懷孕期更愈來愈後,對於美國得州竟然通過「心跳法」限制墮胎以懷孕6周為界,令不少重視婦權的人士大為震驚。
子女不是父母的附屬品,是有尊嚴和自身價值的獨立個體,他們的權利不能被父母的權利和選擇完全蓋過,在高舉個人自由和人權的年代,愈來愈多嬰兒的人權被忽略、甚至被踐踏,而最可悲的是他們無法表達個人的意願、無法捍衛自己的權利。
金錢儼如人一生追求的目標,人往往為金錢願意押上和家人相處的寶貴時間;只能活一次的生命;甚至是既光明又黑暗的人性,去追逐金錢,累積財富。錢,是整個資本主義制度下的交易媒介,簡單來說世界不能沒有錢。可是,當想到人總會走到最後階段,金錢究竟還剩下甚麼意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