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猥褻作為

意見書:《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性罪行》公眾諮詢

致: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

  

意見書:《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性罪行》公眾諮詢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在2016年11月發表《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性罪行》諮詢文件(《諮詢文件》)。本社就《諮詢文件》中涉及兒童性罪行和涉及精神缺損人士性罪行的改革建議,提出意見如下:

兒童的性罪行

本社同意《諮詢文件》中就加強對兒童免受性侵犯的原則及一些建議,包括新增“安排或利便干犯兒童性罪行”的罪行(建議15)及新增“為性目的誘識兒童”的罪行(建議22),以及原則上同意法例應同時保護男童(建議2)。但是,本社對《諮詢文件》建議取消現行《刑事罪行條例》[1]的一些罪行有所保留。